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7月15日,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清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安祥,市政府副市长冉依依参加。
检查组先后到清镇市康家怡护理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怡心居家托养服务中心等地,详细了解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康复托养中心建设运营、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人民政府汇报了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要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上级项目资金要求,把资金用在残疾人事业刀刃上,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强化就业培训,提升技能、拓宽就业渠道、扶持激发创业积极性,构建“培训+就业+创业”全周期服务链,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与经济独立。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老媒体,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提升残疾人权益保障水平,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有关专委、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