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吴启疆为铜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进辞去铜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
符毅为铜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
杨华昌为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肖 亚的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正洪的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韩再军的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