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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谌贻琴辞去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谌贻琴同志申请辞去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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