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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长海带队赴毕节市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3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带队赴毕节市黔西市、赫章县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情况。


检查组听取乌江流域鸭池河段水质及沿岸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汇报


检查组在赫章县污水处理厂听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介绍


在黔西市,检查组深入大关镇丘林村红军渡口,实地查看了乌江流域鸭池河段水质及沿岸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听取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汇报。在赫章县,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六冲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韭菜坪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开发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听取韭菜坪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介绍


陶长海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与严格执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一步压实法定职责,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将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推进美丽贵州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陶长海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对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闭环式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推进常态化长效化保护治理。要强化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深化法治实践,加强人大监督、法检联动、部门协作,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环资委、省生态环境厅、毕节市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文图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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