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维亮带队赴黔西南州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6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桑维亮带队赴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市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检查组先后前往兴义市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峰林布依、纳灰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现场,兴仁市雄业洗煤厂、菜子田煤矿等地,实地检查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水生态修复治理、煤矿废水处理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组在兴义市万峰新区污水处理厂检查

检查组在兴仁市雄业洗煤厂检查

检查组在兴仁市菜子田煤矿检查
桑维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对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对账销号,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方面,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经济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要做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威力,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选任联委、省生态环境厅以及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参加执法检查。(文图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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