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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杰带队赴安顺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带队赴安顺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情况。

检查组前后来到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普定县化处镇水井村荷花水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点、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犀牛洞、黄果树天然画卷度假村等地检查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流域生态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洞穴地质遗迹保护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销号等情况。


检查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运行情况


检查普定县化处镇水井村荷花水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情况


检查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钡渣处置情况


于杰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严格执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研究解决在环保督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增强危废处理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细化工作举措,抓好重点区域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美丽贵州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安顺市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文图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龙利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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