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于2007年1月5日经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5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全文公布如下: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
(2007年1月5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07年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为明确监督工作任务,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巩固和扩大监督实效,必须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现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紧紧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需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以下5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产煤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情况的报告。近几年,从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了解到的情况看,我省产煤区农民对生产生活用煤问题反映强烈。听取这个报告,重点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产煤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问题。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与省人民政府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在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采取的重大措施等。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与省人民政府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2%指标的完成情况,我省当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一五”规划期间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方面的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改善我省能源、环境状况的重大举措等。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人民政府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参合率、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地方配套经费的落实、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措施等。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与省人民政府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监督制度,推进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解决行政审判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和措施。工作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安排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06年省级及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两项工作报告,要按照监督法第三章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来作。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经济运行的特点。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07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预算收入的完成情况和预算支出的结构、进度。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四个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人民政府联系。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2007年执法检查的主要任务是: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简称“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一法两规定”中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上级国家机关依法履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的职责的情况,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的情况,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等。执法检查拟于3动作月份启动,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企业法人主体责任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安全投入机制和安全监管机制等。省政府关于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报3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落实。
对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相关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贵州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实效,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