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副主任袁周、陈鸣明、何力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各组审议,并将该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和〈贵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案》《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决定将审议意见的报告及决议(草案)印发各组审议,并将决议(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决定将决议(草案)印发各组审议并提请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各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资格报告和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