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修法)工作 贵州云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在成都召开
9月1日,贵州、云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秘书长联席会议在成都市召开,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修法)工作。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韩梅出席会议并发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焦伟侠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议现场。
会上,三省参会同志分别汇报了当前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修法)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围绕合作机制、工作清单、进度安排进行深入探讨,并讨论通过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座谈会纪要、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方案,待分别报请各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后实施。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在会上发言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韩梅在会上发言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焦伟侠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议认为,三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三省党委要求,高位推动、迅速行动、协同联动、务实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修法)工作前期已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立法(修法)工作,当前仍然面临三省既有经验不同、进度情况不一、涉及层面较广、地方诉求多样、地域特色有别等诸多具体困难,时间紧、任务重,要确保立法(修法)任务顺利完成,还有更多“硬骨头”要啃。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的要求,把讲政治、讲大局落到实处;要认真把握上位法规定,既找准适合三省的立法(修法)空间,又在不违反上位法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要主动向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告,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解决法理困惑和实践困境;要扎实开展立法调研,仔细梳理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体现地方特色;要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为蓝本,加强沟通协商,尽快形成一致同意的条例修订文本或者条例草案文本,由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统一施行时间。
贵州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温杰,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洪民,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杜胜军,法工委副主任李勇;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春文,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赵明刚;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