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修订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9月7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修法)前期工作有关情况,就《条例》的修订起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李三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介绍了《条例》修法工作有关情况。
会议现场。
2011年7月,为把赤水河流域保护纳入法治轨道,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出台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针对流域保护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赤水河流域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依法行政,有力地保障了《条例》的贯彻实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各项事业成就显著,赤水河流域沿线污染重灾区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赤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总体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赤水河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条例》虽在9年前制定,但是理念符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符合省委三大战略部署,符合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期待,流域沿岸的各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拥护《条例》,生态理念、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李三旗说,这次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修法),是全国人大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饱含了栗战书委员长对赤水河流域保护的深情牵挂和殷切希望。我省的主要目标是精益求精、好上加好地做好《条例》修订,把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落细落实。
李三旗在会上讲话。
对下一步《条例》修订起草工作,李三旗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修法的重要意义。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对于确保长江水资源安全、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增进云贵川三省人民福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好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的重要意义,牢牢守住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底线不动摇,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修法工作,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共管共治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全力构建我省赤水河流域修法“一盘棋”工作格局。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要素,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三省在流域内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实现内容的趋同,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特别是要发挥好各级人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的作用。起草组的各位同志要切实担起责任,做到“第一时间答复、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解决”,充分发挥好各家职能优势,认真研究难点问题,齐心协力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修法)工作。
三是要突出优质高效,在三省共同立法中充分展现我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按照三省确定的时间表,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好我省修法工作,对我们立法部门也是一次挑战。希望大家将其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力参与,认真调查研究,站在全流域保护高度,积极借鉴长江保护法先进立法理念,制定出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法规条文,为省际间流域协同立法提供经典案例和成功典范,为守住赤水河一江清水贡献贵州的磅礴力量。
会议现场。
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委、环资委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同志,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13家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石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