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来黔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调研
8月17日至1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作明率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调研组来黔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周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茅台酒厂包装车间、茅台酒厂冷却水循环利用项目、陈家咀白酒废水处理厂等地,实地了解茅台酒厂及仁怀市酿酒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废水集中处理情况。
调研组一行在陈家咀白酒废水处理厂调研了解白酒废水集中处理情况。
18日,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两省关于赤水河流域立法和保护方面的相关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座谈会现场。
被誉为“生态河、美景河、美酒河、英雄河”的赤水河,位于云、贵、川三省接壤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2011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从2012年起连续三年,通过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对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进行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2017年5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又对《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通过对《条例》文本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等作出综合评价,与国家新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水十条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梳理对照,为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但是由于赤水河地跨云、贵、川三省,其生态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提升面临瓶颈和困难,亟需加大三省互动合作机制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保护大格局。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在座谈会上讲话。
座谈会上,黄新初代表四川人大常委会对贵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此次调研活动表示感谢。他说这次考察内容很丰富,学习交流很有深度。在贵州期间,既看到了赤水河流域良好自然生态,也看到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既学到了科学保护的先进理念,也学到了科学立法的宝贵经验。贵州率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创新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组织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四川人大学习借鉴。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周在座谈会上讲话。
袁周说,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立法创新。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融入到本次立法(修法)工作过程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河湖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的法条中,坚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要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抓大保护的共识,为赤水河流域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取长补短,充分汲取先进的立法理念,完善协作机制,建立三省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相关工作,为省际间流域协同立法提供经典案例和成功典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赤水河做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现场。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焦伟侠,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曹建国,四川省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粱伟华,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夏勇军,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温杰、环资委主任委员盛荣,两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遵义市、仁怀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有关活动。(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