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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8日,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主持会议,副主任杨刚、宋芳静、唐晓晴等24名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敖德玉、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以及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饶杰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决定接受饶杰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的请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免去罗世兴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免去全宏波、龙杰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李克文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命龙杰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杨昌勇、杨通权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通权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提出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时刻要有知识不足、本领不足、能力不足的紧迫感,自觉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及时转换角色,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经常深入实际,广泛集中民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满腔热情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着力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监督,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地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通过增强人大意识,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会后,新当选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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