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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9日,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县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金山,副主任杜昌益、唐飞、李秀琼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佳梅,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成刚、县法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上,对于申请辞职的同志,吴金山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感谢他们多年来在原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

  吴金山强调,信任就是责任。在建党百年到来之际,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的职责使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工作中维护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履职尽责,确保精准发力,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中,为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出应有的贡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希望。

  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花椒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社会保障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任免职情况作说明。

  当天下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在县人大三楼和四楼会议室分组审议讨论县政府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两项工作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

 

 

  随后,在县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民政府三个专项工作报告。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王峰、曾鹏两位同志辞去职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接受王峰同志辞去晴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接受曾鹏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腾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免职的同志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宣布决定免去杨廷虎、聂裕江等9人的职务。新拟任的王峰、田志敬、舒展等12位同志到场,依次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常委会组成人员对12位同志的任职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全票通过,现场宣布决定任命王峰、田志敬、舒展等12位同志新任职务。

  随后,吴金山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同志手持宪法,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吴玉平 摄影报道)

  (编辑: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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