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人大环资委举行“守护母亲河”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规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3月23日,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举行“守护母亲河”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训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保芳、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扬,省人大环资委委员严兴亚、陈广臣、黄忠渠、董泽琴,参加会议。

  会上,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作关于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的交流发言。

  陈训华指出,各厅(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汇报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并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对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有很大帮助。

  陈训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打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攻坚战。要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用法律武器和法治思维推动解决长江流域污染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依法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用法律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要严格执法监督问责,切实增强法律的刚性和权威性。要对照法律条款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法律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的台阶。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问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长江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美丽贵州建设。(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张娴)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