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宗委赴黔东南州开展立法联系点及相关立法调研
为进一步加强与立法联系点的交流互动,更好发挥立法联系机制在推动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2021年3月29日至31日,省人大民宗委主任委员金安江率省人大调研组一行赴黔东南州开展立法联系点及相关立法工作调研。
29日下午,调研组在黔东南州人大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黔东南州民族立法工作情况汇报,黔东南州直相关部门对贵州省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保护立法建议和意见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报告,与会人员还就进一步做好立法联系点工作进行探讨交流。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黔东南在民族立法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黔东南州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发,以加快自治州治理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目标,立法成效明显,在全省范围都是走在前列的,对各市州条例的出台都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开拓思路,围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民生、传承民族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立法需求,做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地用法制手段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履行好人大各项职能。
30日至31日,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榕江县小丹江、乐里镇、寨蒿镇、兴华水族乡高排村等地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民族文化村寨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公共服务机制等情况,深入了解我州在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等方面的具体做法。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紧扣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做好地方资源和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抓好重点领域立法,丰富文化载体,依托民族文化资源积极推进产业发展,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实现人民增收致富,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越强,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省人大民宗委委员耿生茂,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庭桂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或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