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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决定(草案)起草专班赴四川省古蔺县、合江县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21日,云南、贵州、四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决定(草案)起草专班走进四川省古蔺县、合江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成员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春文、副主任邓先培,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景蓉、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等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城环资委)有关负责同志。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古蔺县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二郎镇郎酒厂,合江县赤水河汇入长江入口进行了实地调研。下午,调研组在合江县召开座谈会,听取泸州市有关部门、合江县等汇报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调研组在古蔺县太平镇污水处理厂调研

 

  调研组在在古蔺县二郎镇郎酒厂调研

  

  调研组在合江县赤水河汇入长江入口调研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的一级支流,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4市13县(市、区),干流全长436.5公里,流域总面积20440平方公里。保护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赤水河流域的云、贵、川三省地方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针对性措施,如云南省出台了《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治理修复保护实施方案》,三个省份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推动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不断向好。

  

座谈会现场

 

  2011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为赤水河流域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及流域内的生产、生活等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成为贵州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的一把“利剑”。2017年5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又对《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对照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水十条等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要求,对《条例》文本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等作出综合评价。

  与此同时,2012年起,贵州省人大连续三年通过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对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进行督促检查,2020年再次以“续写赤水河生态文明新篇章”为主题开展“环保行”活动,重点检查了赤水河流域各级人大、政府及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

  通过一系列“组合拳”,贵州省境内赤水河流域生态治理取得了重要成果,赤水河的整体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有了根本性的提升,赤水河贵州段出境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在2018年“寻找中国好水”大型环保行动暨第二届“中国好水”水源地发布会上,赤水河荣获第二届“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赤水河流域在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情况各有不同,但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保护作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三省目标是一致的。

  接下来,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决定(草案)起草专班将继续深入调研和研讨,按照全国人大对三省共同立法的要求,在扎实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三省发展实际、增强两岸三省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的法规,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齐心协力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文图/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杨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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