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大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贵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建立以来,从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为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提供了政治保障,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1953年4月,贵州省全面开展选举工作,选举出席贵州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5名,从制度上保障全体人民享有最高决策权和最终监督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自1954年7月贵州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相继建立,不断发展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委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等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