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代表建议督办“贵州模式”(调研报告类: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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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成效与启示

  近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把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为建议)督办工作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建议督办工作机制,以督办的形式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有效地推进了工作的开展。2013年10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第100期、总第1140期)刊发“建机制 强监督 确保建议落实处贵州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调查”一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相关做法。代表建议督办“贵州模式” 引起了全国人大和部分省(区、市)的密切关注,中国人大新闻网、全国人大网、《中国人大年鉴》、《人大研究》、《人民代表报》、《贵州日报》、《人大论坛》等全国及省内有关新闻媒体曾多次报道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08至2013年期间,贵州省人大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2849件,各建议承办部门都按要求和时限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通过认真办理,沟通率均为100%、办复率均为100%。代表建议满意率逐年提高并保持,2008年满意率98.3%;2009年满意率98.9%;2010年满意率99.1%;2011年满意率99.7%;2012年满意率99.8%;2013年满意率99.5%。一大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心发生了由“受理答复”到“办理落实”的根本性转变。具体实践如下。

  完善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工作中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意见》的要求,在代表建议的交办与办理、办理程序、督办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实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各专门委员会督办和代表跟踪督办等方式。贵州省人大选任联委在全面督办工作中着重规范督办工作程序,要求建议办理单位建立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负责制,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的良好运行机制。相关建议承办单位还建立了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办、审核、签发、答复、见面征求意见、归档等程序,使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明显提高。经过近几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的良好督办工作运行机制,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还荣获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创新奖。

  突出重点,提高督办工作实效

  近几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对建议督办工作越来越重视,将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在每年年初人代会之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研究、筛选,并征求有关承办单位的意见,决定将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或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重点督办范围,每次选择10件左右,分为主任会议督办件和代表跟踪督办件两种方式,集中精力,督促落实。近几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涉及全省道路交通标识建设、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等问题的73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其他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创新方式,形成督办工作合力

  积极有效的建议督办方式,往往能使办理工作事半功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中借助各方面力量,扩大督办主体,形成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多方面合力,实施全方位督办,注重加强沟通联系,以增强督办的实效性。主要采取重点督办、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集中督办、个别督办等方式,深入调研、实地考察,开展“面对面”现场督办,促使问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在督办建议的过程中,有个别代表对建议答复不满意,对于这种情况,贵州省人大选任联委积极协调有关办理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做好解释工作,让代表满意或理解。

  开展督办活动,推动代表建议落实

  贵州省人大选任联委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抓好“一联系、三活动”,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一联系”,即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交流,在对每一件重点建议督办过程中,都直接与代表联系达到5次以上;“三活动”,即6、7月份,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开展“代表建议督办调研”活动,下到基层,“面对面”听取提出建议代表的意见,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8、9月份采取集中督办的方式,结合对代表建议的专题调研情况,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办。10、12月进行回访督办,开展代表建议“回访”活动和“回头看”工作,督促有关建议承办单位检查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查缺补漏。通过三次活动的开展,抓住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重点,及时掌握建议的办理进度,协助解决遇到的难题,不断提高建议督办工作实效。

  发挥代表作用,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人大代表对所提建议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十分关心,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有效形式。贵州省人大选任联委在每年人代会之后,汇编《代表建议目录》,发给每一位人大代表和建议承办单位,公开提建议代表姓名、建议标题和建议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建议督办工作中,贵州省人大选任联委要求各建议办理单位在工作中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保持联系,随时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收集起来,及时把办理情况反馈代表。对办理难度较大或有意见分歧的,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和建议承办单位“面对面”商谈,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在办理结束后,还要征询代表对答复的意见,确保每一件建议落到实处。

  解决实际问题,代表建议变成“民生”工程

  “民生”即人民的生计,简而言之就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是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都选择一些群众普遍关心、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2009年首次采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的形式督办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促使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逐步转变。如,2008年年初,杨正万等9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我省道路交通标识建设的建议”,在省人大选任联委的跟踪督办下,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安排1个亿的资金,对包括2条国道、17条省道等在内的公路交通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增设和完善,全省范围内的道路标识建设工作正式启动,道路标识焕然一新;2009年年初,剑河县革东镇建新村村民潘春梅代表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建议后,在重点督办下, 省农村信用联社提高了授限额度,邮政、农行等也相继开展了对农村的贷款业务,给农民带来了方便和实惠;2009年7月,针对石阡民族中学校址处于地质滑坡地段,为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赵贡桥等4位代表提出“关于石阡民族中学搬迁所需资金的紧急建议”,贵州省人大、政府有关领导十分重视,专门作出批示,省财政划拨了700万元用于石阡民族中学的搬迁建设,解决了燃眉之急。又如,2011年年初,遵义市团泽镇大坎村返乡农民工张明富代表提出“关于出台鼓励回乡创业政策的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件后,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民工创业技能培训;在累计投入资金934万元,连续两年扶持创业小老板1264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扶持对象;同时还研究制定《关于引导和扶持百万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再如,2013年年初,张春代表提出“建立全省路况实时查询平台的建议”, 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重点督办下,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加快“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实时路况查询系统”建设,使该系统于今年8月1日起在贵州省交警总队互联网网站试运行。通过一系列解决人民群众民生问题建议的落实,建议办理工作架起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代表建议“贵州模式”的创建和完善过程中,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做到“三个并重”: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与督办机制建设并重;二是重点代表建议督办与其他代表建议的督办并重;三是督办工作方式与开展督办活动并重。使所有的代表建议办理都实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取得成效

  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面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来源于他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选取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或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纳入重点督办范围,将重点督办与全面督办有机结合。通过认真扎实的督办,能尽量解决困扰群众生产生活多年的难题。同时,在督办工作中,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代表建议“回访”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拉近了人大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使广大群众看到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实实在在的工作,从而增进了对人大工作的了解,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提高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代表建议能否得到有效办理,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作用的发挥和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行使。通过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有关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既充分体现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又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了条件,使代表们感受到了依法履行职责的严肃性,从而增强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感。同时,通过在督办工作中组织的调研、视察、回访等活动的开展,也使代表们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代表普遍认为,人大代表一定要谋全局、议大事、提建议、献良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全面推进了“一府两院”等部门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贵州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复率、与代表沟通率均为100%,代表满意率、落实率逐年提高。通过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以督办的形式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仅有效地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以及日常具体问题、而且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架起了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得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主要启示

  以上是2008年以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模式,是一个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一致认可的工作方式;是一个经过实践检验取得突出效果的工作机制。对它进一步加以研究探索,对于引导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理顺监督关系,找准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定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实际上也是更好地保护和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巩固和扩大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近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在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第一,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监督职责。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代表提出建议就是代表人民群众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形式之一。近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重点督办与全面督办相结合,转作风、下基层、访代表,到建议承办单位调研办理工作开展情况,抓点促面,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第二,对人民群众负责是人大与“一府两院”共同的目标,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是人大与“一府两院”共同的追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既要加大督促落实力度,也要相互配合,注意沟通协调,对于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的代表建议,要形成统一的办理意见,及时答复代表;对于能立即解决的代表建议,要尽快落实;对于因客观因素暂时不能解决的代表建议,要给代表做好解释工作,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拓宽监督渠道,实现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加大建议督办工作的最佳结合

  对于地方人大而言,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人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主要落在“监督”二字上。对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督促落实,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之一,如何做到加大监督力度,发挥监督实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以督办形式落实建议的“贵州模式”给出了答案。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逐步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中形成“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督办工作方式、开展督办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密切了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督办合力,由过去的重交办、轻落实,重过程、轻效果向跟踪督办,监督落实、务求实效方面进行转变。

  注重监督实效,维护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不应只是抽象的法律条文和空洞的政治口号,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令人信服的效果。近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民为本,通过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坚持依靠代表、依靠人民群众,形成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新闻媒体等多方面合力,实施全方位督办,增强了督办工作的实效性,构建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又一平台,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的独特作用。

  近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督办“贵州模式”,以督办的形式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践证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让代表建议落地结果,已经同全省民主政治建设紧紧相连,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紧相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诠释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工作模式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如何发挥好人大工作的优势,履行好监督职责,提供了成功的实践和探索。

  ■ 贵州省人大选任联委选举任免建议办理处 董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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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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