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财经工作的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财经监督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直接影响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搞好毕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对于推进试验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加快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管好国家的“钱袋子”,让政府资金花得规范、花得透明、花到实处,并将其作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预算属于复式预算体系,共包括四个部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公共预算体系已经比较完备,其他三个预算基本框架也搭起来了,但仍需要进一步细化、补充、完善。这四个预算的收支严格说都是财政性资金,已把所有政府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中。全口径预算包括四部分:1.公共财政预算;2.政府性基金预算;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社会保障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就是公共财政收支安排。政府以公共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行使国家行政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确保国家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就是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具体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的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收支预算。其收入包括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铁路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等,支出特点是专款专用,用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如教育、城市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就是国有资本收支安排,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主要用于资本性投入的收支预算。其收入来源主要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比例向国有企业收取的国有资本收益,支出方面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改革重组、重大技术创新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就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国家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渠道依法筹集资金,专项用于提供社会保障的收支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其特征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这四本预算有重点、有分工,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比如,从政府性基金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分别计提10%用于教育和农田水利建设;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都有社会保障的内容,但按照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
以上全口径预算和相应的决算四项内容,在以往的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中,只做了公共财政预算、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监督。在下一步监督工作中,重点结合十八大所提出的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改进监督方式,着力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同时纳入监督内容,切实提高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着重作好以下几点:
一、提前介入,监督关口前移
预算决算草案的审查工作是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注重把握五个环节的监督: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年度决算。每年年初,提前介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听取预算编制情况通报和预算分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安排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有价值的审查意见,及时向政府及财政部门反馈。经修正后,预算草案经财经委预审后交大会主席团审查通过,再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提前介入,可以让人大对预算编制的相关意见建议能够得到较好的吸收采纳,有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
二、围绕事项,突出监督重点
预算批复后,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结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重点开展监督,围绕预算完整和细化重点开展监督;抓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大的问题重点开展监督;抓住上级一般转移支付使用的安排重点开展监督;抓住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重点开展监督;围绕各项民生支出的落实重点开展监督;围绕政府性债务问题重点开展调研和监督。通过以上重点监督,人大各项监督意见和要求得以落实。
三、借助审计,增强监督力度
支持和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加大审计力度,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作为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手段,支持和发展审计监督,推动开展支出绩效审计。人大对财政监督力量的缺乏,要借助审计的力量,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协商,促进相互间关系经常化,增强人大对财政监督的力度。一是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日常联系,每年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及时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双方更好地配合。二是要选择重点,专题听取审计部门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以整改和落实,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保障财政运行健康平稳。
四、多措并举,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人大代表、财经委员的财政监督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大审查监督的能力与水平。把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险基金等作为监督的重点,更加注重资金安排使用的合理性、公平性及资金投入绩效监督,促进政府深化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将人大预算监督重点放在提高预算绩效上来,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监督与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加强人大监督与促进政府内部监督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促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进预算绩效制度管理建设,增强预算监督实效。
五、完善制度,规范监督行为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的要求,结合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审查监督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将政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纳入政务公开公示项目。
总之,改进人大财经工作,重点要做到四强化:强化常规监督。从改进法定议题的监督方式着手,坚持事前介入,坚持事中审查,坚持事后问效,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水平,确保监督实效。强化重点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通过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支持公共财政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强化深度监督,人大预算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联手开展预算执行深度监督工作。强化专项监督,立足科学发展,紧扣核心战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开展监督。
做好新形势下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履行职责中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促进作用,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改进和完善。我们将继续在预决算监督机制、工作方式上不懈地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方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