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上旬,我随省人大选任联委党支部、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党支部的同志们赴兴仁县百德镇小川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在百德镇,我虽没见到结对帮扶对象谭勇,但却见到谭勇的奶奶。谭勇的奶奶虽年近80岁,但身体硬朗、精神矍铄。起初,老人有些顾虑,不愿与我多交谈,于是我便与老人拉起家常,老人终于打开了话匣子。从老人的口中,我了解到谭勇家共有六口人,谭勇是个聋哑人,家中排行老二,在外地聋哑学校学习;有一个姐姐,已经出嫁;有一个弟弟,正在读初中。其父亲早年在工地上干活不幸受伤,落下终身残疾,基本上丧失了劳动力,家中收入来源主要靠其奶奶干农活和母亲打零工。当前,家中最大困难是没有人享受低保照顾。得知这一情况后,我立即找到小川村支书核实谭勇一家的情况,并代为反映实际困难。离开百德镇前,小川村支书告诉我,已给谭勇一家安排了3个低保名额(谭勇、谭勇爸爸、谭勇奶奶)。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谭勇奶奶时,老人竟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在我们看来,这或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谭勇一家却是一件大事,这意味着生活或多或少有了些希望。“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只要我们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就会“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远学焦裕禄,近学文朝荣,以“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为目标,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把回应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真切切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扶贫开发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既要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千方百计为结对帮扶对象谋福祉,又要立足本职,为我省如火如荼的扶贫开发事业添砖加瓦,贡献绵薄之力。在立法方面,制订和完善与扶贫开发工作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并切实做好立法评估工作,使制订的法规切合实际,真正让扶贫开发工作有法可依;在监督方面,要以开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改进完善人大监督方式,进一步用好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实现刚柔并济,督促支持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在人事任免方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做好相关干部任免工作,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在重大事项方面,要科学合理界定重大事项的范畴,围绕本行政区域扶贫开发事业中的难点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进一步推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何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