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圆我平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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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妈妈对我说,要与人平等相处,兄弟般的相亲相爱、互相帮助。听妈妈的话,小学6年,我有了不少小伙伴。

  进入初中,遇上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今天揪走资派,明天斗地富反坏右,“你微笑,他人也会微笑;你友善,他人也会友善”似乎已成妄想。“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成了至理名言;人生来就不平等,好像成了永恒的真理。平等,成了我难圆的梦想。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现行宪法,我听到了渴望已久的心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98年,到了贵阳市人大机关,我有机会参与了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服务工作。

  1999年4月21日,贵阳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后决定,将草案在贵阳晚报上全文公示,请人民群众就法规的制订“说三道四”。随后,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立法听证会接踵而来,老百姓在立法源头上多了平等说话的地方。

  2000年4月18日,贵阳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在检查《贵阳市城市社会客运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时,首次将检查信息、法规条文和热线电话公示,请全社会就法规的执行“评头论足”。同年10月26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决定》明确: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项目的选择都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老百姓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多了平等的参与。

  2002年1月,贵州大学等31家单位联名要求:国务院批准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已把花溪区列为贵阳市城区,请按规定撤除贵阳至花溪高等级公路收费站,给花溪及周边地区一个平等发展的机会。1月19日,省交通厅答复:该收费站系省政府批准,“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宜撤除”。出席贵州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贵阳市代表团50名代表当即联名提出花溪收费站应该依法撤除的质询案。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将质询案交省人民政府答复。1月22日,分管副省长到贵阳市代表团答复:省政府认为,根据现行《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人大代表的建议,撤除花溪收费站。2月6日,贵花大道长达近10年的收费停止。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当家作主,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了实实在在的举动。

  ……

  人大的实践,让我由衷地感到,人人平等正与人大制度一块与时俱进地成长,人人平等离老百姓越来越近。

  (作者: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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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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