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检验城市文明养犬的法治成效
“要紧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适应立法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做好《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市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适时启动地方法规修订、完善犬只收容制度,加大文明养犬执法力度,积极推进《规定》的贯彻执行,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提升省会城市首位度。”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志鹏强调。
《规定》于 2004年 10月 29日经贵阳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年 11月由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05年 1月 1日正式颁布施行。该《规定》为贵阳市有效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依据。
3月 31日,笔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上获悉,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6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副组长,贵阳市政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精神文明办及区(市、县)相关部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走进街道、居委会、犬只收容站等,全市开展执法检查。
4月初,春回大地,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花溪区街道、居委会,走进青岩镇杨梅村的“贵州谷神犬只收容中心”,实地察找问题,确保执法检查有实效。2020年以来,贵阳市深入贯彻执行《规定》,认真查摆规范文明养犬中存在的问题,健全体制机制,紧抓“制度、管理、服务、宣传”四个关键环节,全市犬类管理机制持续完善。综合城市发展,参考国内其他城市。2021年起,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摸排贵阳市城镇养犬规模,规范文明养犬。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引导市民溜狗牵绳、及时清理粪便文明养犬;贵阳市相关部门针对城市公园、办公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在重点时段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
针对无主犬只,贵阳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犬只规范收容,出台犬只收容处置工作方案,新建两个犬只收容中心,目前收容了公安机关抓捕的 288只流浪犬。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公益组织参与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2020年以来,在黔灵公园、森林公园、河滨公园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等重点场所,共开展执法检查 100余次,出动 3000余人,当场劝导和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 4000余起,查处不文明养犬类行政案件 71件。
针对流浪犬只管理和养犬规范等问题,贵阳市通过强化数据管理,以“管理+服务”为切入点,结合犬证办理和犬只管理工作实际,开发“贵养犬”犬管系统,开通了“犬证一站式办理、免疫点查询和更新、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记录、走失犬只找寻、文明养犬公告”等功能,率先在全省实现犬只管理动态化、智慧化、数据化。
为确保犬只狂犬病免疫率,方便养犬市民所养犬只及时进行狂犬病免疫注射,截至目前,共设 80个免费免疫注射点,基本实现了贵阳市主城区免费免疫注射全覆盖。同时,全市积极开展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将狂犬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向区(市、县)发放狂犬病疫苗,督促开展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2021年以来,共发放狂犬病疫苗 3.2万余份,库存 7.8万余份,发放《免疫证》10万余份。
文明养犬,关键在人、重在宣传,只有不断提高养犬人的自身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出现。对此,贵阳市在全市公共场所、重点地段广泛设置文明养犬宣传点 70余个,分布在南明区、云岩区、经开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等主城区,宣传点免费向市民赠送束犬绳,2020年以来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 43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