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英率执法检查组赴毕节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检查
8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英率执法检查组赴毕节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五”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切实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检查组先后到赫章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兴发乡以及七星关区柏杨林街道,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开展了实地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检查组认为,毕节市各级各部门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民法典实施在开局起步阶段就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感受到毕节市在贯彻实施民法典上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值得肯定。
检查组在赫章县人民法院检查
检查组在赫章司法局检查
检查组在七星关区柏杨林街道检查
杨永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编纂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基本原则、制度设计和重点问题,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型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依法行政全过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杨永英强调,毕节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带头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好民法典的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进一步抓好民法典学习培训,让民法典的规定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司法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民法典贯彻实施的质量。要强化政治性、统筹性、实践性、创新性,从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凝聚合力、与时俱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跃,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喻国君,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周德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云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阳参加执法检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许映群等有关同志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张娴 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张娴 杨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