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黔南州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
6月6日至7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维亮的委托,省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肖向阳率执法检查组赴黔南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先后到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瓮安县中医医院、猴场镇太子参种植基地、猴场镇中心卫生院、黔南州中医医院、黔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深入了解黔南州在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具体做法、工作亮点、难点堵点等问题,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检查组在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瓮安县猴场镇中心卫生院开展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黔南州人民政府汇报黔南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黔南州中医院汇报中医药服务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议题发言交流。
检查组对黔南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推动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检查组指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指示精神的重要实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发展中医药的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要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和普及力度,紧扣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创新方式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中医养生知识,丰富中医药文化活动,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
检查组强调,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要强化人才培养,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发挥好中医药院校培养人才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医药长远发展夯实基础。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气候等优势,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推进中医优质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需求。
省人大外侨委专职副主任委员马宁,省人大外侨委员孙登峰、陈达新、省人大代表罗黔涛,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安仕海,省中医药局副局长宋文勇,一级调研员谭杨,贵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徐剑等参加检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明莉,黔南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州直有关部门,龙里县、瓮安县、都匀市人大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检查。(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张娴 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张娴 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