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1年1月5日通过)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