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0年12月19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废止贵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贵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
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废止贵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贵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