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1年9月23日通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