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1年省本级和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02年1月18日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贵州省2001年省本级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1年省本级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1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职能作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抓改革促发展,抓管理增效益,调结构保重点,强征管增收入,抓节支保平衡,推动了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圆满地完成了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任务。
2001年初,经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92.67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148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及补助120.32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增加为268.32亿元。
据2001年底电月报统计,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76.87亿元,比上年增加24.02亿元,增长15.7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9.67亿元,为年预算的107.55%,比上年实际(下同)增加14.44亿元,增长16.94%,超额完成了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增长目标。全省财政支出完成274.13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2.17%,比上年增加72.56亿元,增长36%。
2001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99.67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69.97亿元(包括税收返还收入37.36亿元,税收递增返还1亿元,定额补助7.42亿元,追加专项补助70.12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50.20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5.24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调入资金2313万元,财力总计269.87亿元;全省财政支出274.13亿元,拖欠中央周转金扣款2746万元。收支相抵,全省当年支大于收4.5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
据2001年底电月报统计,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25.13%,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7亿元,增长35.75%。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102.07亿元,完成变更预算的105.42%,比上年增加35.61亿元,增长53.58%。
省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21.53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43.8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4.05亿元,税收递增返还3000万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中央追加专项补助70.12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50.20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5.24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和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1.14亿元,调入资金2313万元,以及下划各地专款补助29.23亿元,结算补助各地42.99亿元, 省级财力总计94.48亿元;省本级支出102.07亿元,拖欠中央周转金扣款1212万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7.71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5.95亿元,当年支大于收1.76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以上情况待财政决算编制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10.71亿元,完成预算的97.41%,比上年实际增收5147万元,增长5.05%。其中:增值税增收8052万元,增长16.45%;营业税减收2301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金融保险业务收息时间调整,营业额下降,引起营业税减少。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4.53亿元,完成预算的168.57%,比上年增收2.02亿元,增长80.34%。主要是茅台酒厂效益较好,增收较多。另外,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拟上市的公司,在改制时由于政策原因上缴所得税增加,如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而上年无此因素。
3、国有企业亏损补贴1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与上年基本持平。
4、专项收入5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43.55%,比上年增收1386万元,增长34.06%。主要是对贵阳发电厂等4户企业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增加的排污费收入。
5、行政性收费收入3.95亿元,完成预算的231.96%,比上年增收2.54亿元,增长180.18%。主要是按财政部文件规定,将19个部门50种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增加的收入,其中:工商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比上年增加2.02亿元,增长524%。
6、其他收入3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49.95%,比上年增收1251万元,增长65.91%。主要是清理历年基建贷款本息增加的收入。
随着中央对我省和省对各地的各种专项补助的下达,省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96.82亿元。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基本建设支出38.95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102.72%,比上年实际(下同)增加17.46亿元,增长81.29%。主要是中央增加对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38亿元,完成101.8%,比上年减少1167万元,下降7.79%。主要是中央专项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
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6765万元,完成110.9%,比上年增加781万元,增长13.05%。
4、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99亿元,完成100.32%,比上年增加3135万元,增长18.65%。
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1.35亿元,完成109.74%,比上年增加1.62亿元,增长16.69%。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5.25亿元,完成120.3%,比上年增加8436万元,增长19.16%。
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6715万元,完成100.03%,比上年增加866万元,增长14.81%。
7、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8.42亿元,完成104.16%,比上年增加3.42亿元,增长68.43%。主要是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后相应增加单位的支出,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
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863万元,完成69.57%,比上年减少148万元,下降7.36%。主要是中央补助专款直到年底才下达,来不及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9、行政管理费支出3.08亿元,完成107.72%,比上年增加5620万元,增长22.32%。
10、公检法司支出7.84亿元,完成109.76%,比上年增加1.73亿元,增长28.33%。
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19亿元,完成110.03%,比上年增加3.65亿元,增长48.37%。主要是中央加大对我省社会保障补助的力度。
12、政策性补助支出4.55亿元,完成107.54%,比上年增加2.33亿元,增长104.66%。主要是中央对我省储备粮差价补助增加。
1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2259万元,完成 102.17%,比上年减少1035万元,下降31.42%。主要是用于世行项目的配套资金2000年已经到期,2001年不再安排。
14、其他支出8.03亿元,完成110.72%,比上年增加3.42亿元,增长74.03%。主要是增加公路建设贷款贴息、住房改革等支出以及中央增加对我省沼气建设的补助。
200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并基本做到了均衡入库。二是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标准工资基本按时发放。三是财政支出基本做到按预算执行,重点支出得到保证,教育、科技等支出增长较快。四是在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加快了改革步伐,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节约率。五是采取措施保证了调资政策的及时兑现,并及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六是财政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开户等现象得到清理和制止,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
为了实现200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
1、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努力争取中央国债资金支持。2001年,共争取到国债资金39.63亿元,其中补助资金33.93亿元,转贷资金5.7亿元,加快了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利建设,教育设施建设,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技术进步。
2、加大了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实施《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2001年省财政又与独山等三个县签订了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从政策上、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全年省财政对协议期内的23个县进行了贷款贴息资金的扶持。二是继续实施择优扶强的财政政策。省财政对20个经济强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同时,根据奖快促慢的原则,按规定及时兑现了各项奖励。
3、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共安排了3.75亿元的贴息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给有关部门,重点支持5000公里公路改造和高等级公路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天然林保护、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建立高新技术产业风险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发展科技教育及增加高等教育经费,启动文化、体育等产业化项目。同时省财政还安排13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列入省政府“十件实事”的10个县级卫生垃圾填埋场和400座公厕建设。
4、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省财政安排的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7亿元,比上年增长3%。认真落实促进国有企业脱困和扭亏增盈的财政政策,及时拨付政策性亏损补贴,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二是继续安排1500万元,充实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从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安排3500万元作为国家资本金建立贵州省进出口企业担保中心。到2001年底两个中心已累计给企业担保贷款约2.49亿元,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三是继续为国有企业做好资产评估和股权管理等服务工作,使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上市募集资金得以顺利进行。
(二)完善税收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实现
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各级国税、地税、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层层分解收入任务,细化征收目标,落实征管责任,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实行奖罚制度。
二是切实做好收入的组织征收工作。各级工交财税金融部门定期分析经济形势,掌握收入进度,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各征收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通过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和财、税、库的协调配合,财政收入保持了稳步增长,基本实现了均衡入库。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贯彻实施新《征管法》,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1、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标准工资发放困难。与53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了“以奖代补”协议,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6.24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
2、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调资政策的兑现。贯彻落实中央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政策,省财政共对各地安排调资补助资金10.37亿元,边远地区补助3.85亿元。同时加强资金调度,省级下达的工资性补助资金统一调到各地工资专户,确保工资及时兑现。12月,省财政一次性安排困难补助资金2亿元,重点用于解决部分县财政因政策性减收带来的困难和少数县历史上拖欠的工资。
3、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制度改革。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2001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支出11.19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28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5亿元,补发省级企事业单位历年拖欠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医药费1782万元,对支持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并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为了实现我省在“十五”期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2001年省财政安排的“普九”及二轮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9520万元,达到1.49亿元,增长177%。为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省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基金,各地财政也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尽量给予支持。为完成“十五”期末全省计划生育人均投入目标,2001年省本级安排的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为4385万元,比上年增长16%。
5、做好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工作。2001年省级财政共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资金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等1.75亿元(其中:乡镇企业发展基金2100万元)。省级财政支农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比上年增长13.05%。
6、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政策的要求,结合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与财力不平衡的状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采取与净上划“两税”挂钩和按因素法补助方案,将民族自治州及所辖的市县、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上缴中央和省财政的增消两税比上年的增量全部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帮助他们解决财政困难;对其他地市县,将比上年增长的增值税的20%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以充分调动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四)抓好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改革
1、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省财政在总结上年对3个省直部门试编部门预算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将试点部门扩大到10个。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部门基础管理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省已有7个地、州、市,30个县(市、区、特区)实行政府采购,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39次,项目总预算为3.14亿元,中标金额2.74亿元,节约资金4035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83%。
3、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在总结我省上年部分地、县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进一步扩大了试点面。截止12月底,全省开展不同形式会计委派试点的县、市已达51个,比上年增加25个。安顺市在全市全面推行了“会计核算中心”。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对省国土厅、省体育局、省气象局进行了首批省级单位会计委派制度试点。
4、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税改办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省制定的宣传方案开展政策宣传,精心拟定改革试点方案和配套文件。国办发[2001]28号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改全面试点为在湄潭县、贵定县、铜仁市先行试点。省财政厅认真按照这一部署,在对有关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审核、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三个县的试点方案。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改革后,各试点县(市)农民人均负担减轻,农村税费征收基本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为依法征收农业税收奠定了基础,受到各试点县(市)农民群众的欢迎,并为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
5、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做好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省财政厅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在总结8家单位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对近30个省直单位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全省各地县均已开设了工资专户,开展了工资统发工作。
(五)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强化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省财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提高透明度,对部分重点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省财政厅还制发了《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搞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省共对12315个单位进行了清理,涉及各类银行帐户40463个,在清理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密切配合进行逐户复核审查,并按规定提出了保留、撤消、合并帐户的处理意见,通知各单位按规定重新办理开户手续。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全省共撤消帐户8073个,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撤消帐户1245个。
四是继续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对国家下达的国债资金,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给有关部门和地区,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并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省财政厅草拟的《贵州省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执行。
五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从5月份起,在全省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全省共有19,800户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全省又组织328个重点检查组共1099人对676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单位233个,违规违纪金额2.7亿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各位代表:2001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已圆满完成,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财力总量小,收支矛盾大;个别部门和地方财政管理不严,预算约束不力;财政改革的步伐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管理来逐步解决。
二、200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2002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十五”经济发展目标,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西部大开发,加强财源建设,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收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努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积极推进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强化依法理财观念,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及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我们编制了200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工商税收12.22亿元,比上年电月报数(下同)增加9150万元,增长8.1%。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剔除2001年清欠等一次性收入后,安排3.45亿元,比上年增加3250万元,增长10.42%。
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专项收入5800万元,比上年增加345万元,增长6.32%。
5、行政性收费收入剔除上年一次性增收因素后,安排3.74亿元,比上年增加3910万元,增长11.67%。
6、其他收入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2.5%。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含补助各地专项支出)安排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2.7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同)增加1800万元,增长6.99%。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65亿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13.79%。
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6亿元,比上年增加1320万元,增长9.01%。
4、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62亿元,比上年增加2660万元,增长19.67%。
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9.84亿元,比上年增加1.69亿元,增长20.66%。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3.95亿元,比上年增加10620万元,增长36.75%。
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9.09%。
7、工交商及税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6.76亿元,比上年增加1.63亿元,增长31.72%。
8、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3180万元,比上年增加180万元,增长6%。
9、行政管理费支出2.85亿元,比上年增加4580万元,增长19.12%。
10、公检法司支出6.39亿元,比上年增加1.32亿元,增长26.06%。
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亿元,由于中央增加对我省的补助,安排与上年持平。
12、政策性补助支出8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14、其他支出8.26亿元,比上年增加1.46亿元,增长21.52%。
15、总预备费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34%。
2002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在剔除2001年所得税清欠等因素后,安排21.74亿元,增长9%以上,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4.35亿元,税收递增返还3000万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中央企业下划补助4.04亿元,中央调资及财力补助3.12亿元,补助各地粮食亏损补贴及农业税减免8080万元,各地结算上划省1.99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当年可供安排财力(不含中央专项补助)共计为48.62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52.25亿元(含补助各地专款),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数增加9.44亿元,增长22.05%。收支相抵,当年支出大于收入3.6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
需要说明的是:从2002年1月1日起,所得税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将改变原按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的分配形式,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改革,即按照中央50%、地方50%的比例分别划转作为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为不影响地方财力,中央财政将以2001年实际完成所得税收入数为基数,对净上划中央的部分通过年终结算定额补助地方。中央集中的收入将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按照不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按原口径增长9%以上,安排108.64亿元(由于所得税体制改革,2002年起地方财政收入中仅包含有50%的所得税收入,因此地方财政收入数将相应下降,按照“五五”分成新口径测算2001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9.46亿元,2002年按照9%的增幅,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约为97.52亿元)。对我省净上划中央的收入,财政部将通过年终结算补助我省,并不影响我省财力。全省财政支出安排192亿元(不含中央专款),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4亿元,增长29.73%。
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增幅同口径为9%以上,与全省经济发展增长水平一致,是积极稳妥的;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突出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投入等重点,也基本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02年财政预算任务,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2002年是我省政治、经济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中共贵州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将要召开。2002年又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要不负众望,抓紧时间,争取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多做工作,多作贡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领导,将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妥善处理好有关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为各级财政部门推进改革撑腰鼓劲。
2002年,我省财政经济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投入,扩大内需,全省经济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二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增加对西部省区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科技教育的投入,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三是我国加入WTO后,预计短期内对我省资源型、原料类的产品出口和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发展有利。四是一批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工业生产提速增效。五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我们也要看到,要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一方面由于全省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与市场要求差距较大,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支持各项改革、扶贫救灾等增支因素不断增加,支出压力增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尤其是县级财政困难较大。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顽强拼搏,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抢抓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强财源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今年省财政在继续安排2500万元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和3.75亿元用于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对公路贷款贴息再增加1000万元。继续加大教育“普九”的投入力度,在原安排1.49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万元。新增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2000万元,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含推介经费)1200万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些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该贴息的一定要用于贴息,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更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投入。对于这些资金以及年初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有关部门要按照“时间过半,资金下达过半”的要求,及时安排并足额拨付,全部资金原则上必须在9月底以前安排到项目。如届时安排不完,由省财政收回另行安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
中央实施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投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的投资力度,极大地缓解了我省经济发展中的资金困难,并为我省加快财源建设步伐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省财源建设应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着力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巩固加强第一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瞄准市场,发展特色农业、绿色产业、原材料及加工业、旅游业和能源工业,把财源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收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和均衡入库的目标。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格依法征税,坚决制止擅自减税、免税、缓税等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各级财政、税收、金融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上下联动,确保所得税改革的平稳过渡。三是加大稽查力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逃税行为,大力清缴欠税,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四是加强财税部门的协调,强化征管责任,严格征收制度,改进征管手段,做到均衡入库。五是建立收入增长激励机制,鼓励增收,增强财政实力。
(三)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财政支出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调整结构,加强管理,确保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来安排。在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必须首先保证标准工资的正常发放。除保证完成国家调资政策兑现外,继续对财政特困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并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力度。财政特困县对省、地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要按照“不准挪用,不留缺口”的原则,加强管理,切实保证全年标准工资的正常发放。在保证工资性支出和国家机构正常运转需要的同时,要努力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和计划生育的投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扶贫资金等及时到位。省级财政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保证全年支出预算任务的实现。
(四)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试行部门预算。进一步扩大编制和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省级试点部门扩大到23个,并加快地(市)、县(市)级部门预算的改革试点,每个地区至少要有5个部门试点编制部门预算,有条件的县也要进行试点;同时将预算内、外资金合并编制,逐步实行综合预算。
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财政收入的收缴程序和财政支出的拨付程序,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资统发工作,将省级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凡是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尤其是省、地两级要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地区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当地情况,编制不同层次的政府采购目录,确定采购范围和纳入政府采购的资金额度。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工作,力争2002年省级采购资金实现财政直接拨付。各级财政要负责研究制订采购政策,从制度、机制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行为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努力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
四是稳步推进会计管理改革,推行多形式、分层次的会计委派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办法,将会计委派制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管力度。
(五)强化依法理财观念,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健全财政监控机制,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责任制。加大对部门和单位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经费按预算支出,不得随意追加。清理和取消“小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上级机关不得向下级机关、党政机关不得向企事业单位以各种方式转移费用负担。
二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清理整顿现行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加强对收费的财政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取消现行各执收单位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过渡性帐户,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并委托银行对各执收执罚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算、汇缴。
三是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对各种借款包括国债和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克服重借轻还思想,通过建立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债准备金,多渠道筹集还贷资金,努力做到“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继续加大《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是严格规范财政内部管理,加大内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拨款账户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都要坚持艰苦奋斗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大力反对奢侈浪费,办事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务求实效。要严格控制会议费、车辆费、差旅费、电话费等过快增长。尽量少开会,开短会,能开电视电话会的就不集中开会,严格控制会议天数和参会人数。在购置办公设备方面,既要符合现代化办公的要求,也要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超标准配置小汽车。
(六)求真务实,切实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是否有利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对照,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财政改革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做好服务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把勤政和廉政结合起来,使我们的实际行动变成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
各位代表,2002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将是十分艰巨和繁重的,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在中共贵州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贵州省2001年省本级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1年省本级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1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职能作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抓改革促发展,抓管理增效益,调结构保重点,强征管增收入,抓节支保平衡,推动了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圆满地完成了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任务。
2001年初,经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92.67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148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及补助120.32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增加为268.32亿元。
据2001年底电月报统计,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76.87亿元,比上年增加24.02亿元,增长15.7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9.67亿元,为年预算的107.55%,比上年实际(下同)增加14.44亿元,增长16.94%,超额完成了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增长目标。全省财政支出完成274.13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2.17%,比上年增加72.56亿元,增长36%。
2001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99.67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69.97亿元(包括税收返还收入37.36亿元,税收递增返还1亿元,定额补助7.42亿元,追加专项补助70.12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50.20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5.24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调入资金2313万元,财力总计269.87亿元;全省财政支出274.13亿元,拖欠中央周转金扣款2746万元。收支相抵,全省当年支大于收4.5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
据2001年底电月报统计,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25.13%,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7亿元,增长35.75%。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102.07亿元,完成变更预算的105.42%,比上年增加35.61亿元,增长53.58%。
省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21.53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43.8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4.05亿元,税收递增返还3000万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中央追加专项补助70.12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50.20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5.24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和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1.14亿元,调入资金2313万元,以及下划各地专款补助29.23亿元,结算补助各地42.99亿元, 省级财力总计94.48亿元;省本级支出102.07亿元,拖欠中央周转金扣款1212万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7.71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5.95亿元,当年支大于收1.76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以上情况待财政决算编制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10.71亿元,完成预算的97.41%,比上年实际增收5147万元,增长5.05%。其中:增值税增收8052万元,增长16.45%;营业税减收2301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金融保险业务收息时间调整,营业额下降,引起营业税减少。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4.53亿元,完成预算的168.57%,比上年增收2.02亿元,增长80.34%。主要是茅台酒厂效益较好,增收较多。另外,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拟上市的公司,在改制时由于政策原因上缴所得税增加,如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而上年无此因素。
3、国有企业亏损补贴1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与上年基本持平。
4、专项收入5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43.55%,比上年增收1386万元,增长34.06%。主要是对贵阳发电厂等4户企业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增加的排污费收入。
5、行政性收费收入3.95亿元,完成预算的231.96%,比上年增收2.54亿元,增长180.18%。主要是按财政部文件规定,将19个部门50种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增加的收入,其中:工商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比上年增加2.02亿元,增长524%。
6、其他收入3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49.95%,比上年增收1251万元,增长65.91%。主要是清理历年基建贷款本息增加的收入。
随着中央对我省和省对各地的各种专项补助的下达,省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96.82亿元。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基本建设支出38.95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102.72%,比上年实际(下同)增加17.46亿元,增长81.29%。主要是中央增加对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38亿元,完成101.8%,比上年减少1167万元,下降7.79%。主要是中央专项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
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6765万元,完成110.9%,比上年增加781万元,增长13.05%。
4、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99亿元,完成100.32%,比上年增加3135万元,增长18.65%。
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1.35亿元,完成109.74%,比上年增加1.62亿元,增长16.69%。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5.25亿元,完成120.3%,比上年增加8436万元,增长19.16%。
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6715万元,完成100.03%,比上年增加866万元,增长14.81%。
7、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8.42亿元,完成104.16%,比上年增加3.42亿元,增长68.43%。主要是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后相应增加单位的支出,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
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863万元,完成69.57%,比上年减少148万元,下降7.36%。主要是中央补助专款直到年底才下达,来不及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9、行政管理费支出3.08亿元,完成107.72%,比上年增加5620万元,增长22.32%。
10、公检法司支出7.84亿元,完成109.76%,比上年增加1.73亿元,增长28.33%。
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19亿元,完成110.03%,比上年增加3.65亿元,增长48.37%。主要是中央加大对我省社会保障补助的力度。
12、政策性补助支出4.55亿元,完成107.54%,比上年增加2.33亿元,增长104.66%。主要是中央对我省储备粮差价补助增加。
1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2259万元,完成 102.17%,比上年减少1035万元,下降31.42%。主要是用于世行项目的配套资金2000年已经到期,2001年不再安排。
14、其他支出8.03亿元,完成110.72%,比上年增加3.42亿元,增长74.03%。主要是增加公路建设贷款贴息、住房改革等支出以及中央增加对我省沼气建设的补助。
200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并基本做到了均衡入库。二是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标准工资基本按时发放。三是财政支出基本做到按预算执行,重点支出得到保证,教育、科技等支出增长较快。四是在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加快了改革步伐,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节约率。五是采取措施保证了调资政策的及时兑现,并及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六是财政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开户等现象得到清理和制止,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
为了实现200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
1、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努力争取中央国债资金支持。2001年,共争取到国债资金39.63亿元,其中补助资金33.93亿元,转贷资金5.7亿元,加快了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利建设,教育设施建设,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技术进步。
2、加大了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实施《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2001年省财政又与独山等三个县签订了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从政策上、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全年省财政对协议期内的23个县进行了贷款贴息资金的扶持。二是继续实施择优扶强的财政政策。省财政对20个经济强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同时,根据奖快促慢的原则,按规定及时兑现了各项奖励。
3、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共安排了3.75亿元的贴息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给有关部门,重点支持5000公里公路改造和高等级公路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天然林保护、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建立高新技术产业风险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发展科技教育及增加高等教育经费,启动文化、体育等产业化项目。同时省财政还安排13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列入省政府“十件实事”的10个县级卫生垃圾填埋场和400座公厕建设。
4、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省财政安排的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7亿元,比上年增长3%。认真落实促进国有企业脱困和扭亏增盈的财政政策,及时拨付政策性亏损补贴,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二是继续安排1500万元,充实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从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安排3500万元作为国家资本金建立贵州省进出口企业担保中心。到2001年底两个中心已累计给企业担保贷款约2.49亿元,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三是继续为国有企业做好资产评估和股权管理等服务工作,使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上市募集资金得以顺利进行。
(二)完善税收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实现
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各级国税、地税、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层层分解收入任务,细化征收目标,落实征管责任,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实行奖罚制度。
二是切实做好收入的组织征收工作。各级工交财税金融部门定期分析经济形势,掌握收入进度,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各征收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通过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和财、税、库的协调配合,财政收入保持了稳步增长,基本实现了均衡入库。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贯彻实施新《征管法》,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1、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标准工资发放困难。与53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了“以奖代补”协议,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6.24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
2、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调资政策的兑现。贯彻落实中央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政策,省财政共对各地安排调资补助资金10.37亿元,边远地区补助3.85亿元。同时加强资金调度,省级下达的工资性补助资金统一调到各地工资专户,确保工资及时兑现。12月,省财政一次性安排困难补助资金2亿元,重点用于解决部分县财政因政策性减收带来的困难和少数县历史上拖欠的工资。
3、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制度改革。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2001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支出11.19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28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5亿元,补发省级企事业单位历年拖欠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医药费1782万元,对支持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并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为了实现我省在“十五”期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2001年省财政安排的“普九”及二轮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9520万元,达到1.49亿元,增长177%。为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省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基金,各地财政也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尽量给予支持。为完成“十五”期末全省计划生育人均投入目标,2001年省本级安排的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为4385万元,比上年增长16%。
5、做好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工作。2001年省级财政共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资金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等1.75亿元(其中:乡镇企业发展基金2100万元)。省级财政支农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比上年增长13.05%。
6、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政策的要求,结合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与财力不平衡的状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采取与净上划“两税”挂钩和按因素法补助方案,将民族自治州及所辖的市县、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上缴中央和省财政的增消两税比上年的增量全部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帮助他们解决财政困难;对其他地市县,将比上年增长的增值税的20%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以充分调动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四)抓好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改革
1、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省财政在总结上年对3个省直部门试编部门预算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将试点部门扩大到10个。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部门基础管理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省已有7个地、州、市,30个县(市、区、特区)实行政府采购,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39次,项目总预算为3.14亿元,中标金额2.74亿元,节约资金4035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83%。
3、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在总结我省上年部分地、县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进一步扩大了试点面。截止12月底,全省开展不同形式会计委派试点的县、市已达51个,比上年增加25个。安顺市在全市全面推行了“会计核算中心”。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对省国土厅、省体育局、省气象局进行了首批省级单位会计委派制度试点。
4、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税改办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省制定的宣传方案开展政策宣传,精心拟定改革试点方案和配套文件。国办发[2001]28号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改全面试点为在湄潭县、贵定县、铜仁市先行试点。省财政厅认真按照这一部署,在对有关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审核、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三个县的试点方案。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改革后,各试点县(市)农民人均负担减轻,农村税费征收基本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为依法征收农业税收奠定了基础,受到各试点县(市)农民群众的欢迎,并为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
5、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做好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省财政厅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在总结8家单位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对近30个省直单位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全省各地县均已开设了工资专户,开展了工资统发工作。
(五)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强化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省财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提高透明度,对部分重点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省财政厅还制发了《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搞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省共对12315个单位进行了清理,涉及各类银行帐户40463个,在清理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密切配合进行逐户复核审查,并按规定提出了保留、撤消、合并帐户的处理意见,通知各单位按规定重新办理开户手续。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全省共撤消帐户8073个,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撤消帐户1245个。
四是继续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对国家下达的国债资金,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给有关部门和地区,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并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省财政厅草拟的《贵州省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执行。
五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从5月份起,在全省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全省共有19,800户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全省又组织328个重点检查组共1099人对676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单位233个,违规违纪金额2.7亿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各位代表:2001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已圆满完成,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财力总量小,收支矛盾大;个别部门和地方财政管理不严,预算约束不力;财政改革的步伐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管理来逐步解决。
二、200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2002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十五”经济发展目标,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西部大开发,加强财源建设,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收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努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积极推进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强化依法理财观念,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及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我们编制了200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工商税收12.22亿元,比上年电月报数(下同)增加9150万元,增长8.1%。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剔除2001年清欠等一次性收入后,安排3.45亿元,比上年增加3250万元,增长10.42%。
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专项收入5800万元,比上年增加345万元,增长6.32%。
5、行政性收费收入剔除上年一次性增收因素后,安排3.74亿元,比上年增加3910万元,增长11.67%。
6、其他收入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2.5%。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含补助各地专项支出)安排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2.7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同)增加1800万元,增长6.99%。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65亿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13.79%。
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6亿元,比上年增加1320万元,增长9.01%。
4、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62亿元,比上年增加2660万元,增长19.67%。
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9.84亿元,比上年增加1.69亿元,增长20.66%。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3.95亿元,比上年增加10620万元,增长36.75%。
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6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9.09%。
7、工交商及税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6.76亿元,比上年增加1.63亿元,增长31.72%。
8、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3180万元,比上年增加180万元,增长6%。
9、行政管理费支出2.85亿元,比上年增加4580万元,增长19.12%。
10、公检法司支出6.39亿元,比上年增加1.32亿元,增长26.06%。
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亿元,由于中央增加对我省的补助,安排与上年持平。
12、政策性补助支出8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14、其他支出8.26亿元,比上年增加1.46亿元,增长21.52%。
15、总预备费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34%。
2002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在剔除2001年所得税清欠等因素后,安排21.74亿元,增长9%以上,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4.35亿元,税收递增返还3000万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中央企业下划补助4.04亿元,中央调资及财力补助3.12亿元,补助各地粮食亏损补贴及农业税减免8080万元,各地结算上划省1.99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当年可供安排财力(不含中央专项补助)共计为48.62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52.25亿元(含补助各地专款),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数增加9.44亿元,增长22.05%。收支相抵,当年支出大于收入3.63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
需要说明的是:从2002年1月1日起,所得税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将改变原按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的分配形式,实行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改革,即按照中央50%、地方50%的比例分别划转作为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为不影响地方财力,中央财政将以2001年实际完成所得税收入数为基数,对净上划中央的部分通过年终结算定额补助地方。中央集中的收入将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按照不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按原口径增长9%以上,安排108.64亿元(由于所得税体制改革,2002年起地方财政收入中仅包含有50%的所得税收入,因此地方财政收入数将相应下降,按照“五五”分成新口径测算2001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9.46亿元,2002年按照9%的增幅,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约为97.52亿元)。对我省净上划中央的收入,财政部将通过年终结算补助我省,并不影响我省财力。全省财政支出安排192亿元(不含中央专款),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4亿元,增长29.73%。
200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增幅同口径为9%以上,与全省经济发展增长水平一致,是积极稳妥的;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突出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投入等重点,也基本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02年财政预算任务,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2002年是我省政治、经济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中共贵州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将要召开。2002年又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要不负众望,抓紧时间,争取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多做工作,多作贡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领导,将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妥善处理好有关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为各级财政部门推进改革撑腰鼓劲。
2002年,我省财政经济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投入,扩大内需,全省经济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二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增加对西部省区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科技教育的投入,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三是我国加入WTO后,预计短期内对我省资源型、原料类的产品出口和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发展有利。四是一批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工业生产提速增效。五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我们也要看到,要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一方面由于全省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与市场要求差距较大,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支持各项改革、扶贫救灾等增支因素不断增加,支出压力增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尤其是县级财政困难较大。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顽强拼搏,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抢抓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强财源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今年省财政在继续安排2500万元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和3.75亿元用于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对公路贷款贴息再增加1000万元。继续加大教育“普九”的投入力度,在原安排1.49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万元。新增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2000万元,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含推介经费)1200万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些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该贴息的一定要用于贴息,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更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投入。对于这些资金以及年初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有关部门要按照“时间过半,资金下达过半”的要求,及时安排并足额拨付,全部资金原则上必须在9月底以前安排到项目。如届时安排不完,由省财政收回另行安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
中央实施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投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的投资力度,极大地缓解了我省经济发展中的资金困难,并为我省加快财源建设步伐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省财源建设应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着力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巩固加强第一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瞄准市场,发展特色农业、绿色产业、原材料及加工业、旅游业和能源工业,把财源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收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和均衡入库的目标。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严格依法征税,坚决制止擅自减税、免税、缓税等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各级财政、税收、金融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上下联动,确保所得税改革的平稳过渡。三是加大稽查力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逃税行为,大力清缴欠税,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四是加强财税部门的协调,强化征管责任,严格征收制度,改进征管手段,做到均衡入库。五是建立收入增长激励机制,鼓励增收,增强财政实力。
(三)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财政支出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调整结构,加强管理,确保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来安排。在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必须首先保证标准工资的正常发放。除保证完成国家调资政策兑现外,继续对财政特困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并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力度。财政特困县对省、地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要按照“不准挪用,不留缺口”的原则,加强管理,切实保证全年标准工资的正常发放。在保证工资性支出和国家机构正常运转需要的同时,要努力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和计划生育的投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扶贫资金等及时到位。省级财政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保证全年支出预算任务的实现。
(四)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试行部门预算。进一步扩大编制和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省级试点部门扩大到23个,并加快地(市)、县(市)级部门预算的改革试点,每个地区至少要有5个部门试点编制部门预算,有条件的县也要进行试点;同时将预算内、外资金合并编制,逐步实行综合预算。
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财政收入的收缴程序和财政支出的拨付程序,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资统发工作,将省级行政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凡是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尤其是省、地两级要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地区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当地情况,编制不同层次的政府采购目录,确定采购范围和纳入政府采购的资金额度。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工作,力争2002年省级采购资金实现财政直接拨付。各级财政要负责研究制订采购政策,从制度、机制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行为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努力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
四是稳步推进会计管理改革,推行多形式、分层次的会计委派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办法,将会计委派制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管力度。
(五)强化依法理财观念,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健全财政监控机制,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责任制。加大对部门和单位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经费按预算支出,不得随意追加。清理和取消“小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上级机关不得向下级机关、党政机关不得向企事业单位以各种方式转移费用负担。
二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清理整顿现行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加强对收费的财政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取消现行各执收单位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过渡性帐户,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并委托银行对各执收执罚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算、汇缴。
三是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对各种借款包括国债和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克服重借轻还思想,通过建立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债准备金,多渠道筹集还贷资金,努力做到“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继续加大《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是严格规范财政内部管理,加大内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拨款账户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都要坚持艰苦奋斗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大力反对奢侈浪费,办事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务求实效。要严格控制会议费、车辆费、差旅费、电话费等过快增长。尽量少开会,开短会,能开电视电话会的就不集中开会,严格控制会议天数和参会人数。在购置办公设备方面,既要符合现代化办公的要求,也要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超标准配置小汽车。
(六)求真务实,切实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是否有利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对照,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财政改革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做好服务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把勤政和廉政结合起来,使我们的实际行动变成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
各位代表,2002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将是十分艰巨和繁重的,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在中共贵州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