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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0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2年1月23日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  窦德银


大会主席团:
  截至2002年1月21日18时止,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20件。代表们在对去年全省各方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主人公责任感,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围绕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阶段扶贫开发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实施“西电东送”为重点的能源建设、以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的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对进一步发展贵州特色经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旅游业和科技教育事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代表们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初审。建议将其中6件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贵阳市代表团夏文翔等50名代表提出的“花溪收费站应该依法拆除的质询案”(第2号)已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到贵阳市代表团作口头答复。对另外113件,因所提内容属于政府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问题,拟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交由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处理意见当否,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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