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修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与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2年12月27日通过)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与保护条例》所作的修改,修改后的条例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与保护条例》所作的修改,修改后的条例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