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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2年7月23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贤永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精神,普遍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在此基础上,6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副主任龚贤永、李万禄、步智信、王淑森、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徐敬原分别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市、州、地,对27个县(市、区、特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听取了当地人大、政府的有关工作汇报33次,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超市、食品零售店、农贸市场、屠宰场、饮食店和宾馆、学校、幼儿园、企业食堂等320多个单位。检查组每到一地,都认真检查了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场所的设施、环境卫生状况,查看了经营户的证照和卫生制度、食品包装标识等,向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询问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
这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普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执法检查与边整边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范围广、力度强,重点突出、效果明显,推动了《食品卫生法》的再学习、再宣传、再贯彻、再落实,强化了我省的法律监督。
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取得的主要成绩
《食品卫生法》是一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自颁布实施6年多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为贯彻这部法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把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有的地方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一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这项工作。有的签定了目标责任状,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的城市如贵阳、遵义等,把食品卫生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精心规划,周密部署。各地投入了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给《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较好条件。为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理顺关系,全省逐步推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现已有4个市、州、地和约三分之一的县(市、区、特区)相继成立卫生监督所(科),其余未成立卫生监督机构的地方也正在组建之中。有的乡镇还聘请了乡镇和村的卫生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使卫生监督工作自上而下,逐步形成网络,为《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为《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创卫宣传日、赶集日,广泛开展了《食品卫生法》的宣传与咨询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6年来,全省共发放《食品卫生法》宣传资料l00万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2.4万余人次,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报道l500余次。二是有关部门编制印发《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条件、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用)具洗涤消毒保管制度、常见食物中毒预防宣传图解等相关宣传挂图,在各食品加工、销售和饮食行业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帖,展出宣传展板300余种(次)。三是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对办证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查验收。四是对制假售假、无证经营、卫生状况差和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依法处理或曝光。五是举办食品执法和从业人员培训班。l997年至2001年,全省共培训卫生监督员500余人次,培训食品从业人员93万余人次,发放培训资料近200万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广大公民和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观念,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规范食品卫生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使《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一是相关部门和大部分地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如,省卫生厅制定了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关于加强全省公共卫生分级管理的规定等一系列与食品卫生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贵阳市政府颁布实施了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市卫生局制定了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卫生监督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由政府统筹,部门协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与卫生的行政管理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如黔南州制定了卫生执法廉政建设和违法责任追究制、执法工作公示制等。有的地方还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界定了各级各类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范围和职责权限。通过制度建设,逐步理顺了食品卫生的管理体制,使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方向迈进。
(四)采取措施,强化监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监测,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监督。初步统计,2001年,全省有食品经营户8万多户,食品从业人员近20万人。通过经常性的工作,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从1997年的97.30%上升至2001年的98.72%。l997年至2001年,共对食品从业人员93万人次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查出“五病”患者约2万多人,全部按规定调离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二是严格卫生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卫生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工作。2000年至2001年,共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l6万余户(次);2001年,共清理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3万余户,建档建卡2.8万余户,建档建卡率85.92%。三是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01年,全省共处罚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经营户2.6万户(次),其中,警告11967户(次)、责令改正8849户(次)、责令停止生产经营292户(次)、责令销毁食品4109户(次)、罚款1422户(次),维护了食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四是加大力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997年至2001年,全省共发生食物中毒244起,中毒8487人,死亡l48人。各地都非常重视重大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食品卫生违法事件,及时查清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原因,严肃查处违法当事人,使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和食品卫生违法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五是加大对一些主食品的监管力度。各地对婴幼儿食品、中秋月饼、卤腊制品、桶装饮用水、米、面、油及冷饮食品等加大了卫生质量的抽检和监管力度。从抽检的情况看,食品卫生质量逐年有所提高。粮食、植物油、糕点等食品的合格率基本保持在80%以上,肉及肉制品、消毒牛乳、冷食、调味品等合格率也逐年提高。六是开展食品打假。尤其是2001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根据中央的精神,集中力量开展了食品打假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检查、大清理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食品打假工作共投入监督人力4.6万余人(次),清理市场3000多个,检查经营户8万余户,端掉制假窝点9l8个,查封或取缔非法经营点60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获大量假冒伪劣物品标值25ll万余元。七是开展专项监督治理工作。例如,针对部分农村经常出现鼠药中毒事件的情况,许多地方加强了对鼠药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部分学校及周围食品经营混乱的情况,加强了对学校等重点地区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检查中发现,我省食品卫生安全现状发展很不平衡,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多,对食品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食物中毒甚至于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销售点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有的经营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基本卫生设施缺乏。有的市场摊位和部分学校、宾馆食堂没有“三防”(防尘、防蝇、防鼠)设备和消毒设施。有的食品经营单位还存在餐具不按程序消毒、冰箱存放食品生熟不分等现象。甚至有个别县城农贸市场污水横流,宾馆、学校食堂苍蝇很多,食堂操作间就在厕所和下水道旁,臭气熏人。这些状况表明,我省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全省在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食品卫生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尤其是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检查发现,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常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定知之甚少,少数人甚至没有学习过,不知道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方面应该具备的基本常识。一些经营者缺乏必要的法规知识,进货时不知索证和查看保质期等标识。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甚至制假、贩假,许多消费者也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不少地方还比较突出。在食品卫生执法中,有的地方监督覆盖率、体检合格率、食品监测合格率、餐饮具抽检合格率不高,还存在执法监督的死角,非法生产和经营现象依然存在,仍有少数食品经营户存在“三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不齐、证照过期经营、一人办证多人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在执法监督中还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查处案件行政处罚多,进入司法程序少;判处罚金未执行的多,已执行的少。对乡镇一级食品卫生监督重视不够,现有卫生监督力量薄弱,不能有效地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乡级基层食品卫生兼职管理人员中许多未经过系统培训,不熟悉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也不掌握。
(三)食品卫生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权限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有的地方由于政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部门职能交叉,存在多头管理、多方办证;有的在市场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复检查、重复收费问题,甚至出现以收代管,只收不管的现象。有的地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展迟缓,未成立专门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不能到位。有的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偏低,缺乏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卫生监督经费不足。大部分地方卫生监督监测装备陈旧,技术落后,取证设备、实验条件、办公、交通等基础设施,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食品卫生法》是一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它能否全面、正确地得到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5•3l”重要讲话、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卫生法》,保证人民群众吃到放心的食品。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实施《食品卫生法》,全社会的重视是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对《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更好地普及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贯彻《食品卫生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把食品从业人员作为宣传和培训的重点对象,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生产、经营和销售食品的自觉性。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的水平。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执法人员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和知法守法。
(三)强化政府统筹功能,加强部门协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繁重,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上升为政府主导行为,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功能,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理顺监督执法体系。要以卫生部门为主,协调工商、质监、公安、农业、粮食、教育、旅游、贸易合作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四)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是执法的主体,在实施《食品卫生法》过程中,责任重大,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卫生体制改革等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尽快完成市、州、地、县卫生监督所(科)的组建工作。要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强化执法队伍。要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食品卫生执法监督队伍。要建立食品卫生监督目标责任制,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执法部门与企业商户之间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生产、运输、仓储、批发、销售全过程监管的机制和部门垂直管理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机制,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
(五)通过治标与治本结合,堵源与截流结合,突击检查与经常性管理结合,促进食品卫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整顿和规范食品卫生市场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注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漏洞,通过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机构,加强管理,建章立制,严肃执法等,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从当前的实际出发,还要加大治标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专项清理整顿,规范“两证”的发放、管理。要加强乡镇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那些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活动,从根本上堵塞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门路与流通渠道。要把突击检查与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市场监管与企业商户自律结合起来,常抓不懈,全面推进,促进食品卫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着眼于规范和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促进食品行业自律,为食品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食品卫生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它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也直接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我省“十五”期间发展食品工业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特色食品,培育特色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全面发展酿酒、粮油、肉类、乳制品、饮料、辣椒制品及调味品、方便食品等,使特色食品工业真正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要在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公平、透明、效率的原则,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机制,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进一步规范食品行业行为,为食品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促进《食品卫生法》全面贯彻实施。
(七)切实加强领导,为《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创造必要的条件。法律的贯彻实施,领导重视是关键。特别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依法治省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抓好《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加大对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逐步更新监测检验设备,解决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问题。各级人大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依法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依法行政。要逐一检查落实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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