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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1年贵州省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2年7月27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樊丙礼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01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齐心协力,艰苦奋斗,保持了我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续增长。我省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和政府各项改革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计执法,加大监督力度,揭露和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在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2001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厅对2001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这次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执行省级预算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地方省级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部分部门、院校预算执行情况;在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主要审计了我省l999年—2000年度救灾资金、贵州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黔西等县2000年度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贵州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从审计的情况来看,200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和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都是比较好的,完成了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省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的支出力度,其中对教育、科技、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对中央投入我省的专款也按规定作了安排,2001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为70.28亿元,当年安排使用68.8亿元,因资金到位晚等原因,有1.48亿元结转到20 02年继续安排使用。财政部门结合西部大开发,加强财源建设,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在财政改革方面也作了大量的工作;地税部门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理欠税”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税,推行税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在保证税收稳定、稳步增长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省级金库在本级预算资金的收纳和划分上基本做到真实、及时,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等方面履行了国库的职责;经过几年的审计,省政府其他部门遵守财经纪律的观念逐步增强,进一步强化了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在规范财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水平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总的来讲,各部门财务管理逐渐好转,违纪违规现象逐年减少,违纪资金也有所下降。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然存在一些违规和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以前年度没有审计过的个别单位还比较突出,需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执行省本级预算的审计情况
审计省财政厅,查出的主要问题是:
1、应作未作基金预算收入2690万元
2001年度省财政厅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收取省基建投资公司缴入的铁路建设基金2690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收入,与黔财税字(1998)03号《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中铁路建设基金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不符,财政厅将根据审计意见作2000年基金预算收入。
2、应纳未纳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管理260万元
2001年度省财政厅机关财务收取会计证费及考务费l4l万元,加上年结余的ll9万元,共计260万元未按黔财税字(1998)03号《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管理。审计意见由财政厅将其纳入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
(二)对省地税局税收征管的审计情况
l、行政性收费40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省地税局计财处收该局委托局机关服务中心l999年7月至2001年9月期间制作和发放全省税务登记证件而收取的工本费40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省地税局将按审计意见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2、应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
省地税局在强化税收征管,保证税收稳定增长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2001年度省地税局稽查局处理决定应收缴的各种税、费、滞纳金共计842.7l万元,未及时清缴入库的问题。省地税局应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征尽征。
(三)对院校的审计情况
审计贵大艺术学院和贵州省交通学校,发现财务管理差,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帐外帐、小金库等严重问题,主要是:
1、存在各种收费收入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由学校二级部门私开帐户坐收坐支形成帐外资金问题(1)贵大艺术学院自考办、三产办、招生办、考级办和后勤服务集团分别将几年来收取的学费及利息收入、门面租金收入、报名费、考试费、学院拨入的启动资金等共计490.18万元以及各类收入的支出共223.3万元未纳入学院财务帐核算,而是在私设的以“艺院三产”、“艺专储金”等名义开设的l0个银行储蓄存折、1个银行帐户及1个个人名义开设的活期存款户中坐收坐支。
(2)1996—2001年间交通学校测量设计队按照与道真县交通局、省桥梁设计院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收取测量费现金153.02万元,不入财务大帐统一管理和核算,而是在帐外进行现金收支。根据提供的零星付款单据,已支付136.75万元,尚有16.27万元的现金不知去向。
(3)截止2002年4月,省交通学校将应缴入财务核算的资金l6.51万元不纳入财务核算,私存私放,形成了“小金库”。
2、省交通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1382.97万元预算外资金未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管理
截止2001年l 2月该校帐上共有预算外收入l732.39万元,仅上缴财政349.42万元,有1382.97万元未上缴财政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
3、贵大艺术学院财务部门未作收入124.3l万元,造成收支反映不实
该学院历年追缴的学费收入35.06万元,停薪留职人员工资l6.75万元及其他收入72.5万元,共计124.3l万元,未作收入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作出:收缴、纳入财务核算、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管理和调整帐务等处理,同时提出要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意见。
(四)对其他部门的审计情况
审计省政府1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的来讲,省级各部门财务管理逐步加强,违纪违规现象逐步减少,但仍有少数部门缺乏一定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尽完善,造成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采取多种方式设置帐外帐等问题。
一是一些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等单位将专项资金用于修建厅机关车库、汽车费用、接待及个人补助等行政事业性开支162.26万元,将专款32万元以培训费的名义用于购置奔驰面包车一辆,将中央、地方安排的修建粮库基建基金结余款93.87万元用于职工住宅加层。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设置帐外帐。省残联康复部、办公室等部室,采取虚列支出和在培训中收取学员考察费不入帐等形式,取得现金共计11.95万元不入帐,作部室小金库,主要用于接待、送礼等;在对省外事办财务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时发现,其保险柜内有6个以个人名义开户未纳入财务大帐核算的储蓄存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8.38万元,日元l24.16万元、港币1.79万元,美元2239元。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将按规定对挤占挪用的资金,要求予以归还,设置帐外帐形成小金库的予以收缴等处理。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审计我省1999年—200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省民政厅和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5地、州及其所属县民政部门1999—2000年度救灾资金审计,并延伸审计了l62个乡镇220个村(组),审计救灾资金总额35783.09万元(含救灾基金4708.97万元),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3149.45万元,已作审计处理的资金2699.7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挤占挪用救灾资金l849.43万元、虚列支出l46.09万元、截留救灾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及管理费收入279.11万元、救灾资金拨款不及时591.52万元、其他违纪283.3万元、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管理的内控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救灾基金借款逾期桂帐,回收困难等。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挤占挪用救灾资金l849.43万元中,1999—2000年全省有35个县级民政部门违反救灾资金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购买“施丰乐”增长素、“神宝添加剂”等,总额396.06万元。在上述物资购销中,有11个县接受回扣9.99万元,6个县有偿发放、收回资金19.85万元不入帐。合计29.84万元,其中私设小金库l8.4l万元。到审计日止,民政部门购买的“施丰乐”、“神宝添加剂”因积压失效等造成的损失36.04万元。另外部分民政部门用救灾资金建房、购车479.53万元,行政、业务经费挤占452.96万元,出借给有关部门及其他挤占等502.47万元。
对救灾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按照有关法规作出了处理,其中对购买“施丰乐”增长素、“神宝添加剂”等收受的回扣及有偿发放收回的资金责令追回转增救灾资金,对挤占挪用的资金限期归还,对个别直接责任人已由有关部门给予了政纪处理。
(二)审计贵州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对贵州省乡镇企业投资公司和省乡镇企业局管理使用的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贵州大和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审计发现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中不仅存在着应作未作基金收入、挪用资金,还存在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借出的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一是应作未作基金收入756.99万元。其中截止2000年底投资公司计提的乡镇企业发展周转金占用费646.5万元,历年收取的其他资金占用费、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共计ll0.49万元;二是严重违反基金的使用范围。挪用900万元购置1587平方米楼房,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流失;三是投资公司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基金的使用未按资金管理程序办理,缺乏对借款单位和项目的考察论证,将部分资金存入违规放贷、管理失控的信用社,使借给企业的ll67万元至今未能收回。
省审计厅作出了未作收入的要调整帐务转增基金,挪用购置楼房的资金由主管部门省乡镇企业局采取措施收回的处理。省乡镇企业局对审计意见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清查小组进行清收。
(三)审计2000年度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2000年全省l4个实施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中黔西、清镇、赫章、大方、印江、江口、黎平、龙里、水城、钟山区、黄果树管委会等11个县(市、区、管委会)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查出违纪违规金额l01.18万元,发现的主要是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克扣农民种苗补助费等问题。
一是虚报退耕还林及造林面积,冒领国家补贴问题。如水城县龙场、都格两个乡在2000年度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中,虚报退耕还林(草)面积638.83亩,冒领国家补助14.5万元(其中冒领现金补助1.26万元,粮食l8.89万斤,折算现金l3.23万元);龙里县猫场镇因原计划造林合同未果,以荒山造林自购苗木名义,假造苗木发放表,向县退耕办报销,虚报2011亩荒山造林任务,领取种苗补助费l 0万元;
二是挤占挪用种苗补助费和克扣农民种苗补助费问题。如龙里县退耕办和清镇市站街镇及红枫湖镇林业站挤占挪用种苗补助费6.4万元,用于支付工作经费和种苗基地建设、挖坑劳务费;黔西县绿化乡林业站将国家拨给农民的种苗补助费统一购种苗发放给农民,与农民结算时,采取高报种苗价款的手法,克扣农民种苗补助费3110.5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已作了处理,虚报冒领的现金和粮食已全部收回。虚报的面积已重新丈量,有关责任人已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了处理。克扣的农民种苗补助费,已责成县林业局如数追还给退耕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审计贵州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组织对贵州省电力公司、l0个地区供电局、l8个县供电局或电力公司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资金及工程项目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是:
一是挤占挪用农网资金2731.85万元。其中:地、县城网改造、生产挪用挤占农网资金742.27万元,部分县局将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租赁费、宣传费、会议费、人员工资等费用在农网资金中开支共961.95万元,挪用农网资金476.33万元用作企业生产周转金,借用农网改造资金416.25万元交电费,购其他项目设备列入农网支出86.54万元,其他挤占挪用48.5l万元;二是材料管理、验收制度不完善,采购使用假冒产品,造成工程质量隐患问题。如贵州省大江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假借贵阳电线厂“玉兰牌”钢芯铝胶线的品牌,持伪造资料参加安顺、兴义等5地市农网改造工程材料招标并中标,提供的钢芯铝胶线中有689.59T为假冒产品,大部分已用于农网改造项目,使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三是存在部分项目施工、设计、监理未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以及工程材料和设备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存在工程发包给无证的施工单位和层层转包问题;五是存在个别供电局和个别施工队向农民乱收费现象;六是工程结算不真实。多结算工程投资320.79万元。如六盘水供电局钟山区地电公司报审的工程结算中的农网工程,经审计核实,因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材料加价和重复计算等应核减工程投资264.28万元。
对上述问题已作出了如下处理:对挤占挪用的追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采购使用假冒产品,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的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要拆除重新安装;问题中涉及个人的,由省电力局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贵州省电力公司党委非常重视,已向公司所属各供电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贵州省审计厅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审计意见整改通知》,各供电单位接通知后,已经着手进行整改。
这次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有的已作了处理,有的正在处理当中,处理结果将在2002年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严肃财经法纪,切实加强大中专院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近几年对部分大中专院校的审计情况表明,院校中存在着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严重不实,无项目无依据收费,对收取的各项规费等收入采取各种方式游离于财务管理和核算之外形成帐外帐等严重问题,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金及教育经费的大量流失。各院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增强法治观念,加强财务管理,特别要理顺下属单位与院校财务的关系,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理,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制定出对院校的财务管理和各项收费的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通过监督检查,严肃财经法纪,切实加强大中专院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等帐外帐的产生,将资金更好地用于办学,提高教学质量。
(二)建立健全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
各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有的是维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定所必须的资金,有的是加强我省生态建设以及农民脱贫致富和其他有关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审计发现,有的专项资金存在着挤占挪用,管理比较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这与法制观念淡薄,没有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有关。要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管理。对各专项资金要开展经常性的跟踪监督检查,按性质追究主管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力度,保证各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真正起到发展我省经济的作用。为更好地监督退耕还林(草)资金,在2002年审计部门将组织对全省九个市州地的86个县退耕还林(草)工程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各位委员:
《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开展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这个重要职责,责任重大,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整顿经济秩序,保证预算资金有效使用和贵州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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