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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2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2年9月27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贵州省2002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02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02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21.74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52.25亿元(含专项补助各地专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48.27亿元,省级下划各地专款19.63亿元,省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80.89亿元。截止8月底,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2.79%,比上年同期增长25.53%,增收3.66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45.2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5.94%,比上年同期增长7.01%,增支2.97亿元。
  省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8.85亿元,完成年预算的72.42%,比上年同期(下同)增收1.66亿元,增长23.07%。其中:增值税增收7844万元,增长21.67%;营业税增收1508万元,增长5.31%。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3.99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10.24%,比上年同期增收1.38亿元,增长52.74%。主要是茅台酒厂效益较好,增收较多以及税务机关加大清欠力度等因素。
 3、国有企业亏损补贴8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下降3.33%。
  4、专项收入3655万元,完成年预算的61.12%,比上年同期减少225万元,下降5.80%。
  5、行政性收费收入3.48亿元,完成年预算的92.92%,比上年同期增收5023万元,增长16.89%。主要是按照财政部规定,将有关部门的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增加的收入。
  6、其他收入181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0.72%,比上年同期减少932万元,下降33.95%。主要是上年清理入库历年基建贷款本息1400万元,今年无此因素。
省本级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基本建设支出9.18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42.18%,比上年同期(下同)增加1.62亿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中央增加了对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8940万元,完成预算66.72%,比上年同期增加1940万元,增长27.71%。
  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2591万元,完成预算的27.46%,比上年同期减少1736万元,下降40.12%。主要原因是尚有1000万元乡企发展资金未作项目安排;此外,为集中部分资金发展畜牧业,省级下划各地资金数额增大。
  4、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3.42亿元,完成预算的79.74%,比上年同期增加23527万元,增长220.26%。主要原因是中央对我省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增加。
  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6.90亿元,完成预算的78.50%,比上年同期增加0.89亿元,增长14.72%。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3.31亿元,完成预算的79.17%,比上年同期增加4087万元,增长14.07%。
  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123万元,完成预算的86.75%,比上年同期增加2623万元,增长524.60%。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集中在第四季度才实施,上年8月份以前仅拨款500万,今年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抓得早、抓得紧、进度快。
  7、工交部门事业费支出7958万元,完成预算的41.78%,比上年同期增加279万元,增长3.63%。
  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161万元,完成预算的22.05%,比上年同期增加362万元,增长45.31%。
  9、行政管理费支出2.06亿元,完成预算的69.13%,比上年同期增加1364万元,增长7.08%。
  10、公检法司支出4.64亿元,完成预算的71.15%,比上年同期增加2331万元,增长5.30%。
  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75亿元,完成预算的64.43%。比上年同期减少9484万元,下降16.64%。主要原因是今年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会计核算方法有所改变,以前年度是以拨列支,今年改为按进度列支。
  12、政策性补贴支出1.20亿元,完成预算的62.98%,比上年同期减少2.50亿元,下降67.59%。主要是上年财政部一次性下达我省中央专储粮专项补贴,今年无此因素。
  1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216万元,完成预算的4.19%,比上年同期增加364万元,增长42.72%。主要是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扶贫资金分配形式由切块下达改成随项目下达,项目需经省的扶贫办审批,目前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从而影响预算完成进度。
  14、其他支出3.52亿元,完成预算的33.81%,比上年同期增加6188万元,增长21.33%。主要是加快交通贴息补助资金拨款进度,相应增加支出。
  1—8月全省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为: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3.3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8.27%,比上年同期增长23.57%,增收12.08亿元;财政支出完成145.3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8.30%,比上年同期增长17.52%,增支21.67亿元。
今年1—8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一般预算收支进度完成较快、增长幅度较大。1—8月,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和一般预算支出完成全年预算进度较快,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呈两位数增长,增长幅度之大,为近几年来少有。
  二是主体税种保持稳定增长,工商税收的主导作用日渐显现。1—8月,主体税种持续实现较高比率增长,增值税完成11.06亿元,增长20.98%,营业税完成16.78亿元,增长22.12%,个人所得税完成3.54亿元,增长90.16%。在这些主体税种增长的拉动下,全省共完成工商税收40.28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数的63.63%。
  三是财政支出增长平稳,重点支出基本得到保证。教育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重点支出同比均有较高增长。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聚财意识,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措施,着力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组织收入措施的落实,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保证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按照“抓早、抓紧、抓落实”的要求,从年初开始就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及时下达收入任务,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奖惩分明。二是加强对财政、税务系统征收入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通过及时掌握收入进展情况,切实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积极采取措施,财政收入基本上做到及时、均衡入库。三是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坚决纠正越权减免税、包税和变相包税现象,加强督促检查。
  (二)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从我省财政经济的客观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关系,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控制一般”的支出原则和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合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1、根据各地县的财力差异,通过实施规范的转移支付政策,切实帮助地县财政解决工资发放困难。一是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基本工资发放困难。年初省财政就与53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以奖代补”协议,共安排补助资金9.14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二是及时下达了2002年度对各地县调资后的工资性补助,并及时加强资金调度,将省级下达的工资性补助资金统一调到各地的工资专户,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2、切实落实“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的基础上,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并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1至8月,省财政已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93038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金补助69963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14037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000万元,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医药费补助1038万元。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努力,全省6.4万名下岗职工和42.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保障费和基本养老金,同时,保证了全省33.6万名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发放。
  3、大力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切实抓好“十件实事”中关于教育、计生项目的落实工作。2002年省财政安排“普九”补助资金1.59亿元。到8月底,已下达56个县“普九”资金14895万元,占预算安排数的93.68%,确保全省400所农村中小学建设顺利开工。同时,省财政从“普九”专款中安排并已下达550万元用于11个民族自治县各建1所寄宿制学校。此外,省财政和省计生委已于今年2月将省级负担的新建200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和5000个村计生服务室配套经费930万元及时下达各地州市,目前,项目工程已全部启动。
  4、认真落实退耕还林(草)政策和抓好财政扶贫工作。省财政厅积极配合林业、粮食部门测算退耕还林(草)应补给农民的粮食和调运费,并及时下达了2002年我省退耕还林(草)省财政应负担的工作经费690万元。为保证“十件实事”中“解决25万户农户、112.5万人的饮水困难”工程顺利实施,及时下达各地“渴望工程”资金1.5亿元。至8月底,省财政已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80万元用于1000个“新通电的村建设广播电视卫星收转站”的设备采购。
  (三)夯实财政发展基础,促进财政经济发展
  1、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一方面继续实施《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2002年省财政与龙里、镇远等县签订了新一轮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另一方面,继续实施择优扶强的财政政策,对20个经济强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
  2、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增加国有企业技术改造投入。今年,省财政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9亿元,到8月底,已拨付技改贴息资金1.37亿元;拨付2000万元用于增加省中小企业担保的资本金。二是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做好破产资金的拨付与监管,已基本完成万山汞矿的破产清算工作,还协同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好破产企业的遗留问题。三是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服务工作,促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募集资金。
  3、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为了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加快我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002年,省财政安排了2.55亿元贴息补助资金用于交通建设,截止今年8月底已经拨付了1.72亿元;安排并已下达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贴息补助资金4500万元;已拨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987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
  1、进一步加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改革力度。为了进一步探索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新路子,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省财政在总结2001年对10个省直部门试编细化预算的基础上,2002年将试点部门扩大到23个。在部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坚持“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支出预算安排顺序,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原则,严格规范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不断加大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力度,使部门预算更趋严谨。截止今年8月底,省级部门预算试点执行情况基本正常,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均按进度进行,未突破预算,专项经费的使用效果也较为理想。
  2、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到8月底,全省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88次,采购资金23133万元,中标金额20063万元,节约资金3069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3.27%,比上年同期提高0.56个百分点。其中,省级组织政府采购活动57次,采购资金13744万元,中标金额11946万元,节约资金1797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3.08%,比上年同期提高1.07个百分点。
  3、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专户,确保职工和教师标准工资的按时发放;另一方面,各地相继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管理。
  4、认真搞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从2002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我省各级财税部门认真研究政策调整后的收入情况,研究财政入库级次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各按50%的比例入库,并严格征管措施,既做到应收尽收,又避免征收过头税,确保所得税及时入库。省对下体制问题,目前,省财政正在测算各市(州、地)方案,待财政部有关文件下达后,我们将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
  5、密切配合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国务院批准我省作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根据省委的部署,进行了全省扩大试点。一是召开了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和开展了培训工作,全省共培训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人员24.8万人次。二是出台了改革试点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三是广泛宣传税改政策,加强对地县税费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据统计,全省共抽调14.05万余人组成工作组,深入县、乡、村、组宣传税改政策,摸底核查有关数据;组建1335个指导督查组,层层开展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四是按照省委提出的“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遵循“三个确保”的原则,确保农民增收减负目标的实现。认真复核基础数据,并按“三个百分百”的规定程序,做好预批复方案的落实工作,目前,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数据复核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有计税耕地面积、农业税计常年产量、改革前、后的农民负担等主要基础数据及转移支付方案框架已经省委原则同意,并已预批复了九个市(州、地)的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从10月份起将按新的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及附加组织征收。
  (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财经秩序
  1、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有关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的规定,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开展了对国债项目的检查,加强了国债资金的管理监督。最近,省财政厅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已下发各级财政部门,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财政部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管理程序,切实把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审批关。认真贯彻国家取消乱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规定,清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3、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的总体部署,今年6月—8月中旬,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以地方医疗卫生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为重点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对60户地方医疗机构、3户地方金融企业和17户其它企业的检查,发现会计基础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共查出资产不实3360万元,资产失真比例为1.8%;利润(结余)不实1326万元,失真比例为36%。针对上述问题,有的已责令其规范和整改,有的已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有的已依法作了严肃处理。
  从总体上看,今年1—8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收入稳定增长,支出有序安排,各项财政工作进展顺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地区间完成收入进度不平衡。最快与最慢之间相差近11个百分点。二是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不牢固,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亏损面和亏损额还较大,完成全年各项财政收支任务矛盾仍很突出。三是由于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特别是县级财政困难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四是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即“金财工程”的建设是与时俱进的需要,必须加快进度。
  二、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今年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中共贵州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为我们制订了今后五年各项工作包括财政工作的目标,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抓住机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严格依法治税,力争完成全年200亿元的财政总收入目标。今年最后的几个月是财政收入旺季,是确保实现并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目标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一是要按照全国和全省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千方百计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要树立信心,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首先要堵塞各种“跑、冒、滴、漏”,把组织收入作为第四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督促检查,继续抓好均衡入库。收入进度不理想的地区,要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加大征管力度,努力迎头赶上;收入进度快的地区,绝不能有松口气的思想,要再接再厉,为确保全省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多作贡献。二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继续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今年不允许出现新欠,同时要积极清缴陈欠。在加强对重点大户和重点税源监管的同时完善零散税收征管办法,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继续清理漏征漏管户,同时,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清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凡到期的一律恢复征税,今后除中央批准的个案减免税外,我省不再审批个案减免税,此外,还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
  (二)抓住国家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促进经济增长,夯实财政发展基础。一是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紧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使工程尽早竣工投产,尽快发挥效益;同时,要做好新的国债项目的争取工作。二是财税部门要转变观念,建立机制,切实从我省财政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及时研究制定相关的财税对策,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三是坚持财政工作从源头抓起的方针不动摇,继续实行促进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建设经济强县财政扶持政策,加快发展能源、旅游、生物制药等优势产业,构筑我省财政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点;进一步完善已有办法和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经济建设,努力壮大经济基础。
  (三)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条例》,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省财政要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条例》,加大预算约束力度,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在保基本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保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和社会保障等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努力保证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及时足额到位。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为各项改革的推进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对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贴息入补助资金,要及时下达、足额拨付,加强监督管理,以充分发挥其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扶持旅游、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对一般性支出的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增收节支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严禁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大力控制并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和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公款旅游;制止成果不大的各种招商和洽谈活动,停止没有实效又乱拉赞助的各种“办节”活动;停止建设各种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各种新开工建设的城市广场、行政办公楼、培训中心和内部高档娱乐设施项目,各级财政不得安排资金,同时,要加快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步伐,逐步减少对事业单位的经费补助,严格预算审批权限,认真执行支出预算追加审批制度。四是加强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管理,树立风险意识,克服重借轻还的思想。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多渠道筹集还贷资金,真正做到“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
  (四)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化预算改革。要结合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在搞好部门预算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要对明年部门预算的单位进行测算,提出2003年部门预算的方案。二是加快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步伐,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财政收入的收缴程序和财政支出的拨付程序,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三是加快“金财工程”的建设步伐,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指导下,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和步骤,经审定报批后实施。四是认真搞好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这项改革取得预期效果。五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从制度、机制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采购项目范围,实行“阳光作业”,并努力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
  (五)努力规范财经秩序,强化财政监督,严格财政管理。一是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会议管理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整顿会计秩序,强化会计监督,严厉打击财会工作中的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行为,重点监督和检查社会审议中介机构审查的年度会计报表的质量。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要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实行全过程监督,搞好跟踪问效。
  2002年是我省实施“十五”计划的关键之年,第四季度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收支预算以及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5•31”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领财税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开拓进取,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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