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工作要点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及省委八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全面执行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我省的实施,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关于立法工作
(一)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的原则,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与促进、规范、保障和服务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结合起来,适应世贸组织规则需要,制定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推动依法治省,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搞好法规的统一审议,对涉及广大公民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进行公示,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进行论证。
(三)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01年--2005年立法建议,根据实际需要,今年拟制定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反窃电条例、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禁毒条例、夜郎湖饮用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招标投标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条例,修订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保护条例、计划生育条例。
继续对现行法规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的地方性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
(四)对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批准、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及时审议、批准。
(五)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及时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监督工作
(六)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把执法检查与工作监督结合起来,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七)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今年要采取上下联动方式,集中力量,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去年开展的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述职评议后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监督。各专门委员会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计划、有选择地开展专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八)继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民增收措施情况、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公路建设情况、贵州省2001年财政决算、贵州省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贵州省2002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所提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贵州省2002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及时反馈审议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查。
(九)强化执法主体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督促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个案监督的力度,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对一些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
三、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十)紧扣全省工作重点,抓住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以及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作出决定或决议。
(十一)继续对如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诸多具体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进行探讨。
四、关于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在省委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省十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市、州和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要在选举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认真总结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
(十三)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做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关于代表工作
(十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的各项权利,为代表知政议政、执行职务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制度。邀请在黔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法规的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坚持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选举单位、联系人大代表、联系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制度。
(十五)按照《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时办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关于自身建设
(十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召开后,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会议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和现代科技知识;要从我国入世的需要出发,加强对WTO有关基本知识的学习。坚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坚持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制度。
(十七)今年是党中央提出的转变作风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加强信息和督查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坚持邀请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十八)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各地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十九)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往活动。主动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横向联系,扩大交流,相互学习。加强与国外议会的交往。
(二十)抓好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和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举办两期人大干部培训班。加强地方人大的宣传工作,继续搞好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比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十一)加强对市、州、县级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加强对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领导,认真总结和推广地方人大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为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供借鉴。
(二十二)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继续抓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十三)认真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