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国发2号文件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各级人大、政府换届后工作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积极性,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始终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与全国同步实现、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调研、强化督导、突出重点、加强沟通、狠抓落实,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府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635件。2013年3月27日,省政府召开2013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8月31日,已办复592件,办复率为93.2%。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36件,占已办复数的2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67件,占已办复数的62%;留作参考的89件,占已办复数的15%。代表对办理答复满意率100%。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涉及发展规划、交通项目和综合经济方面的74件,占建议总数的11.6%,已办复70件。内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0件,占14.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7件,占52.8%;留作参考的23件,占32.9%。
(二)涉及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水利方面的104件,占建议总数的16.4%,已办复100件。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地方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产业扶贫、茶产业发展、用地指标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3件,占3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2件,占62%;留作参考的5件,占5%。
(三)涉及工业发展、能源建设和邮电方面的200件,占建议总数的31.5%,已办复188件。内容包括园区建设、能源建设、电煤价格、中档酒业发展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5件,占18.6%;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114件,占60.6%;留作参考的39件,占20.8%。
(四)涉及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50件,占建议总数的7.9%,已办复45件。内容包括项目配套资金、调整税收分成、减轻民营企业税负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0件,占22.2%;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8件,占62.2%;留作参考的7件,占15.6%。
(五)涉及流通、旅游和服务行业方面的17件,占建议总数的2.7%,已办复16件。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风景区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件,占12.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13件,占81.3%;留作参考的1件,占6.2%。
(六)涉及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35件,占建议总数的5.5%,已办复34件。内容包括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污染治理、危房改造、污水处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9件,占26.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2件,占64.7%;留作参考的3件,占8.8%。
(七)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发展方面的91件,占建议总数的14.3%,已办复82件。内容包括职业教育发展、乡镇医院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博物馆、图书馆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0件,占24.4%;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0件,占73.2%;留作参考的2件,占2.4%。
(八)涉及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50件,占建议总数的7.9%,已办复44件。内容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村干部待遇、调整低保政策、失独家庭扶助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3件,占29.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4件,占54.5%;留作参考的7件,占16%。
(九)涉及公安、司法及法制方面14件,占建议总数的2.2%,已办复13件。内容包括增加公检法系统编制、干警培训、调整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4件,占30.8%;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7件,占53.8%;留作参考的2件,占15.4%。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办理程序。为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黔府发〔2012〕39号),对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落实等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今年,贵阳市政府、毕节市政府、省物价局、贵州银监局等承办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办理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则和流程,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不断总结和规范,形成了职责分明、规范有序、督办有力、跟踪到位、答复及时的办理工作格局,建议办理水平和质量得到新的提高。同时,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考评机制,将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直目标专项考评体系,考核结果计入目标绩效考评的总成绩。为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激励约束机制,下一步,我省将不断健全建议办理工作通报制度,对建议办理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办理不负责任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此基础上,对2004年制定的《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暂行)》进行修订,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形成一套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办理工作奖惩体系。
(二)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办理重点。今年,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确定,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中筛选了16件建议作为省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其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6件,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10件)。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始终把省领导督办重点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拓展办理深度,促进重点建议的采纳落实。5月16日-17日、8月7日-9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并邀请省人大选任联委分别赴黔南自治州和三都自治县、毕节市和威宁自治县,开展2012年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2013年重点建议办理督导调研,督促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以重点建议办理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把办理工作转化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通过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其他建议的办理和政府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在办理张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贵州省交警总队网站建立全省路况实时查询平台的建议》(第505号建议,张群山副主任牵头督办)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加快“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实时路况查询系统”建设,使该系统于8月1日起在交警总队互联网网站试运行。
(三)注重解决问题,突出办理实效。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努力做到大问题不绕道、尽力解决;难问题不拖拉、尽快解决;老问题不回避、尽量解决。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一是把建议办理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部门和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广纳良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二是把建议办理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听取民意、体察民情、改善民生。三是把建议办理与改进措施、完善政策、制定规划相结合,积极采纳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如,在办理王朝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失独家庭扶助政策措施的建议》(第112号建议)和李永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失独家庭扶助力度的建议》(第545号建议)时,省人口计生委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于8月5日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黔人口发〔2013〕22号),明确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年领取2000元提高至4800元。
(四)加强沟通协商,形成良性互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增强建议办理针对性的前提,是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的关键。为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增加代表满意度、增进共识和统一思想的过程,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通过邀请代表参加座谈和调研、上门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把沟通工作贯穿于建议办理的整个过程,坚持做到“办前对接,办中协商,办复回访”,努力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如,在办理陈光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兴仁县支行现金发行库的建议》(第82号建议)和杨燕代表提出的《建议省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加强乡镇医院建设》(第388号建议)时,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均与代表进行座谈沟通,向代表详细汇报办理情况,积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答复件,省政府办公厅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督促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如,潘春兰代表对《关于理顺两岔河水库灌区管理体制的建议》(第394号建议)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收到《征询意见表》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与黔东南州政府、省水利厅、贵州电网公司等承办部门和单位协调沟通。经多次协商,黄平供电局与黄平县政府签订了《黄平县两岔河灌溉渠道转让合同》,将渠道转让给黄平县政府,理顺了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渠道管理维护,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终代表表示满意。
2013年,省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通过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代表们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办理不到位、答复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时有发生,对答复承诺解决的事项跟踪落实不够;三是个别承办部门和单位承办人员队伍欠稳定、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等。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推手。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忠实务实实干兴省、同心同苦同步小康”为总载体,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国发2号文件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各级人大、政府换届后工作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积极性,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始终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与全国同步实现、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调研、强化督导、突出重点、加强沟通、狠抓落实,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府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635件。2013年3月27日,省政府召开2013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8月31日,已办复592件,办复率为93.2%。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36件,占已办复数的2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67件,占已办复数的62%;留作参考的89件,占已办复数的15%。代表对办理答复满意率100%。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涉及发展规划、交通项目和综合经济方面的74件,占建议总数的11.6%,已办复70件。内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0件,占14.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7件,占52.8%;留作参考的23件,占32.9%。
(二)涉及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水利方面的104件,占建议总数的16.4%,已办复100件。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地方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产业扶贫、茶产业发展、用地指标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3件,占3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2件,占62%;留作参考的5件,占5%。
(三)涉及工业发展、能源建设和邮电方面的200件,占建议总数的31.5%,已办复188件。内容包括园区建设、能源建设、电煤价格、中档酒业发展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5件,占18.6%;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114件,占60.6%;留作参考的39件,占20.8%。
(四)涉及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50件,占建议总数的7.9%,已办复45件。内容包括项目配套资金、调整税收分成、减轻民营企业税负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0件,占22.2%;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8件,占62.2%;留作参考的7件,占15.6%。
(五)涉及流通、旅游和服务行业方面的17件,占建议总数的2.7%,已办复16件。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风景区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件,占12.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13件,占81.3%;留作参考的1件,占6.2%。
(六)涉及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35件,占建议总数的5.5%,已办复34件。内容包括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污染治理、危房改造、污水处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9件,占26.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2件,占64.7%;留作参考的3件,占8.8%。
(七)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发展方面的91件,占建议总数的14.3%,已办复82件。内容包括职业教育发展、乡镇医院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博物馆、图书馆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0件,占24.4%;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0件,占73.2%;留作参考的2件,占2.4%。
(八)涉及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50件,占建议总数的7.9%,已办复44件。内容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村干部待遇、调整低保政策、失独家庭扶助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3件,占29.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4件,占54.5%;留作参考的7件,占16%。
(九)涉及公安、司法及法制方面14件,占建议总数的2.2%,已办复13件。内容包括增加公检法系统编制、干警培训、调整贵阳市小客车号牌管理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4件,占30.8%;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7件,占53.8%;留作参考的2件,占15.4%。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办理程序。为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黔府发〔2012〕39号),对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落实等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今年,贵阳市政府、毕节市政府、省物价局、贵州银监局等承办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办理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则和流程,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不断总结和规范,形成了职责分明、规范有序、督办有力、跟踪到位、答复及时的办理工作格局,建议办理水平和质量得到新的提高。同时,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考评机制,将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直目标专项考评体系,考核结果计入目标绩效考评的总成绩。为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激励约束机制,下一步,我省将不断健全建议办理工作通报制度,对建议办理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办理不负责任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此基础上,对2004年制定的《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暂行)》进行修订,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形成一套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办理工作奖惩体系。
(二)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办理重点。今年,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确定,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中筛选了16件建议作为省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其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6件,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10件)。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始终把省领导督办重点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拓展办理深度,促进重点建议的采纳落实。5月16日-17日、8月7日-9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并邀请省人大选任联委分别赴黔南自治州和三都自治县、毕节市和威宁自治县,开展2012年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2013年重点建议办理督导调研,督促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以重点建议办理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把办理工作转化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通过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其他建议的办理和政府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在办理张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贵州省交警总队网站建立全省路况实时查询平台的建议》(第505号建议,张群山副主任牵头督办)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加快“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实时路况查询系统”建设,使该系统于8月1日起在交警总队互联网网站试运行。
(三)注重解决问题,突出办理实效。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努力做到大问题不绕道、尽力解决;难问题不拖拉、尽快解决;老问题不回避、尽量解决。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一是把建议办理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部门和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广纳良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二是把建议办理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听取民意、体察民情、改善民生。三是把建议办理与改进措施、完善政策、制定规划相结合,积极采纳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如,在办理王朝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失独家庭扶助政策措施的建议》(第112号建议)和李永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失独家庭扶助力度的建议》(第545号建议)时,省人口计生委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于8月5日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黔人口发〔2013〕22号),明确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年领取2000元提高至4800元。
(四)加强沟通协商,形成良性互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增强建议办理针对性的前提,是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的关键。为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增加代表满意度、增进共识和统一思想的过程,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部门和单位通过邀请代表参加座谈和调研、上门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把沟通工作贯穿于建议办理的整个过程,坚持做到“办前对接,办中协商,办复回访”,努力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如,在办理陈光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兴仁县支行现金发行库的建议》(第82号建议)和杨燕代表提出的《建议省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加强乡镇医院建设》(第388号建议)时,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均与代表进行座谈沟通,向代表详细汇报办理情况,积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答复件,省政府办公厅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督促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如,潘春兰代表对《关于理顺两岔河水库灌区管理体制的建议》(第394号建议)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收到《征询意见表》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与黔东南州政府、省水利厅、贵州电网公司等承办部门和单位协调沟通。经多次协商,黄平供电局与黄平县政府签订了《黄平县两岔河灌溉渠道转让合同》,将渠道转让给黄平县政府,理顺了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渠道管理维护,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终代表表示满意。
2013年,省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通过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代表们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办理不到位、答复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时有发生,对答复承诺解决的事项跟踪落实不够;三是个别承办部门和单位承办人员队伍欠稳定、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等。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推手。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忠实务实实干兴省、同心同苦同步小康”为总载体,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