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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3年7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李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贵州省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已编制完成。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一)全省财政决算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014.05亿元,为汇总各级调整预算的119.6%(已剔除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预算41.96亿元),比上年增加(以下简称为增加)240.98亿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为增长)31.2%。其中,税收收入681.66亿元,增加163.52亿元,增长31.6%;非税收入332.39亿元,增加77.46亿元,增长30.4%。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681.8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19亿元,调入资金14.64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3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0.03亿元,上年结余190.19亿元,收入合计3043.97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755.68亿元,增加506.29亿元,增长22.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66.38亿元(含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66亿元,调出资金2.86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1亿元,支出合计2900.59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3.38亿元,减去结转下年安排131.96亿元,净结余11.4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31.46亿元,增加167.93亿元,增长36.2%。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5.8亿元,上年结余128.29亿元,调入资金2.8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798.41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637.98亿元,增加146.96亿元,增长29.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0.65亿元,调出资金3.2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641.88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56.53亿元结转2013年安排使用。

  (二)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情况: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7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7%,增加14.19亿元,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118.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1%,增加18.4亿元,增长18.3%;非税收入60.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9%,减少4.22亿元,下降6.5%。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681.87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3亿元,各地结算上划收入14.4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64亿元,调入资金4.66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119.83亿元,省本级收入合计2138亿元。

  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情况: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612.11亿元,增加50.81亿元,增长9.1%,剔除车辆购置税(原由中央列支改为补助各地)支出后,同口径增长20.9%。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1292.6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8.38亿元(含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6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亿元,调出资金2.15亿元,债券转贷支出29亿元,省本级支出合计2046.3亿元。

  省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1.7亿元,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70.42亿元后,净结余21.28亿元,比年初预算报人代会审议的净结余0.58亿元增加20.7亿元,主要是按财政部规定压缩结转,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以及中央增加了对我省的转移支付。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8.55亿元(含从公共财政预算划转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25.14亿元,以下同口径),为预算的136.2%,增加32.41亿元,增长70.2%。加上中央补助35.8亿元,与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0.29亿元,上年结余44.53亿元,调入资金2.1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61.32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48亿元,增加13.99亿元,增长44.4%。加上补助各地支出68.59亿元,调出资金0.0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0.6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4.7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46.57亿元结转2013年安排使用。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8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96亿元;结余0.12亿元结转2013年安排使用。

  以上数据为中央对贵州决算批复数,待省对下2012年决算批复办理完毕后将会略有变化,届时将另行汇报。

  总体来看,2012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运行情况良好,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进,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财政运行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带动全省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年末省级超收收入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高了年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安排更加规范和科学;三是公共财政支出均衡性有所提高,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有力。2012年,省级财政用于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7个方面的重点支出累计完成443.04亿元,重点保证了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的法定增长,其中支农支出增长49.7%,教育支出增长28.1%,科技支出增长39%,财政“保民生”和“促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财政运行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各级财政非税收入在公共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依然偏高,市县财政对土地收入等一次性收入依赖性较大;财政支持加快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财政管理基础仍较薄弱,财政支出绩效和理财水平尚需提高等。审计情况也表明,2012年我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与财政预算管理相关。对此,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

  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省财政总收入1000.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54亿元,增长17.3%。全省公共财政收入632.79亿元,完成预算的54.3%,增加99.01亿元,增长18.5%。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99.03亿元,完成预算的51%,减少0.52亿元,下降0.5%。全省公共财政支出1348.19亿元,完成预算的53.9%,增加185.44亿元,增长15.9%。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299.52亿元,完成预算的46.1%,减少29.86亿元,下降9.1%。

  上半年财政收支呈现以下特点:

  (一)公共财政收入增幅持续回落。收入增幅为18.5%,较上年同期回落17.9个百分点,较上年全年回落12.7个百分点,较今年1季度回落2.3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税收收入回落5.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回落43.5个百分点。税收回落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耕地占用税一次性收入入库较多,今年耕地占用税的增幅为32.9%,同比回落134.9个百分点,对税收的贡献率较上年回落16个百分点;二是受工业企业利润下滑和地方金融企业享受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主体税种中的企业所得税增幅同比回落4.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回落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存在预算外转公共财政收入的翘尾因素,今年无此因素;二是上年同期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垫高了基数;三是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形成政策性减收;四是陆续出台了取消、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五是省财政进一步要求市县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非税占比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二)公共财政支出增幅大幅回落。支出增幅为15.9%,较上年同期回落29.8个百分点,支出增量同比减少179亿元。其主要原因:一是中央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增幅由上年同期的47.5%回落到今年的8.1%,下降39.4个百分点,增量减少97亿元;二是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回落17.9个百分点,收入增量比上年同期减少43.34亿元。以上两项收入合计影响我省可安排支出减少140.34亿元,影响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增幅11.9个百分点。

  (三)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安排上,重点保证教育、“三农”、科技等支出的法定增长,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在实行“零增长”的基础上,再压缩5%支持教育“9+3”计划实施。从全省支出结构来看,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7个涉及“民生类”的重点项目支出增幅大部分高于平均支出增幅,累计支出额达709.55亿元,同比增长22.9%,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52.6%,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半年工作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方面,受全国性经济增长趋缓、结构性减税、房地产调控和煤炭税收下滑等综合影响,后6个月全省财政减收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方面,各级财政“保民生”和“促发展”的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同时,中央财政减收压力持续加大,预计财政部将可能调减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要完成我省全年争取中央补助增加300亿元左右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财政管理方面,部分市县存在财政收入缺乏均衡性、非税收入占比过高和严重依赖一次性收入的情况。6月当月的入库中,有4个市(州)、28个县(区)当月入库数超过上半年的30%,仍存在为完成考核任务突击抓收入的现象;有3个市(州)、25个县(区)的非税占比超过40%;部分市县收入增长严重依赖建筑业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借等一次性收入,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财政风险方面,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截至6月末,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624亿元。其中,省本级663亿元,占25.3%;市本级896亿元,占34.1%;县级1065亿元,占40.6%。举债融资缺乏规范,融资成本较高,债务收支监管不到位,尤其是部分市县偿债压力大,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上半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协调推进“三化”同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工业化。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4亿元,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继续实施“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落实7亿元资金扶持2万户微型企业发展;整合5亿元信息产业发展资金,加快信息产业跨越发展。二是扎实推进城镇化。安排省级促进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两场”建设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全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拨付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17.44亿元,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三是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安排省级财政支农预算64.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增加7.26亿元,主要用于涉农补贴、水利建设、产业发展、林业生态、扶贫开发(含扶贫生态移民)、农业救灾等重点支农投入。

  (二)集中财力支持贵安新区和“5个100工程”重点发展平台建设,为全省发展积蓄更多能量。为支持贵安新区建设,及时下达资金5.36亿元,确保新区机构顺利运转,支持贵安新区投资开发公司注册运行;参与研究制订贵安新区财政体制,牵头核定相关市县财政收支划转基数。按照“奖快促慢”的原则分别制定下发“5个100工程”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新增安排5亿元,按照绩效考评办法通过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完成了省级重点支持的32个产业园区、32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30个示范小城镇、22个城市综合体和21个旅游景区的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工作。

  (三)扎实抓好民生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十大民生工程资金54.96亿元,其中十件民生实事资金45.39亿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压缩省直部门5%的行政经费,已安排5100万元支持计划实施;下达省级专项资金4.9亿元,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建设;下达春季学期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95亿元,为广大中职学生提供免学费和助学金支持。三是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及时下达资金63.56亿元,为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资金保障。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医改工作。下达补助资金83.37亿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五是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下达就业补助资金8.33亿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0.91亿元,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六是确保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安排下达48.3亿元,确保及时发放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等各项资金。七是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95.45亿元,扎实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八是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出13.28亿元,完成村内道路建设3320公里,建成了一批小型水利、环卫设施及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四)着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47亿元,重点支持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下达节能改造及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1394万元,支持企业节能降耗;积极筹措资金2.66亿元,为我省整装勘查、页岩气调查评价等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安排省级林业生态资金8.3亿元,争取到中央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16亿元、中央退耕还林资金14.72亿元,积极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抓紧研究并配合国家开展贵州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继续推进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

  (五)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一是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代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黔府发〔2013〕9号),研究起草改革各项配套文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抓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核定体制基数,规范转移支付和专项配套等各项业务事项,进一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政策,着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三是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准备工作。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研究制定《贵州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布置“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2013年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确保年初确定的公共财政收支目标完成。在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规范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支出管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确保完成公共财政收入1166亿元、公共财政支出2500亿元的目标。

  (二)努力实现各项中央补助存量和增量“双提高”。一是深入研究中央对口部委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方向及政策规定,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在结构调整和分配时向我省倾斜。二是密切关注中央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政策新措施,找出国家政策措施与我省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的对接点,及时对接争取支持。三是省直各部门要根据国发2号文件已明确支持我省发展的政策和已签署的省部协议项目,进一步抓好资金“落地”工作。

  (三)确保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核实体制基数,制定改革配套文件,健全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激励奖励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分类分档激励奖励政策,清理省对部分市实施的集中收入返还补助政策,调动省市县三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认真抓好“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细化“营改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8月1日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分析“营改增”改革试点对我省财政收入和企业税负的影响,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五)积极推动地方财政与金融良性互动。研究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取向,抓紧建立健全“银企”合作机制,增强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能力,共同推进已建成、在建和规划中的“好项目”达产增效、竣工投产和尽快开工。研究支持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地方金融机构防范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二是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四是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五是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同时,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级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仍非常复杂,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科学管理,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我省加速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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