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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3年7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卫生厅厅长宋宇峰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3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正式启动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十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始终把建立新农合制度作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机制,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随着新农合从制度建立向质量提升的转变,我省现有的新农合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地方,有待发展和完善。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省新农合制度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参合人数持续增加

  2003年试点初期,我省首先在息烽等8个县启动了新农合试点工作,113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49%。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2007年我省提前一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农民参合积极性稳步提升,2010年起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2013年参合农民达3214万人,参合率达到98.72%。

  图1 2004-2013年贵州省参合人数基本情况

  (二)筹资水平和支出规模不断扩大

  2004年,开展新农合试点的统筹地区人均筹资30元,共筹集基金5092万元,随着国家财政补助标准的逐年增加以及参合农民缴费标准的适当提高,2013年人均筹资330元,当年筹资额已达到106.1亿元。根据新一轮医改方案的要求,2015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450元左右,筹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制度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基金使用率始终保持在较合理水平。2003-2004年,新农合制度共为试点地区的90万人次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0.13亿元;2012年,已有4890.82万人次参合农民获得了85.75亿元的医药费用补偿,当年基金使用率达94.45%。

  图2 2004-2012年贵州省新农合基金筹集与支出情况

  (三)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

  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补偿范围、标准及方式方法的不断完善,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

  图3 2004-2012年贵州省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参合农民受益范围呈上升趋势,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从2009年的5万提高到2013年的12万元以上,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从53.3%提升到67.64%(2012年居全国第一),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2012年达到59.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43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参合农民从制度中受益。

  图4 2003-2012年贵州省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水平变化

  二、主要工作特点

  新农合开展以来,我们本着以服务农民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以科学运作规范管理为标准,以扩大受益防范风险为目标,广泛深入调研,及时掌握动态,做到边探索、边实践、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主要工作特点有:

  (一)领导重视,确保新农合政策全面推行。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新农合工作作为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列为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2008年起,省委组织部明确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市(地)、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价指标之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常亲自过问新农合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新农合工作,及时就有关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导新农合工作开展。作为全国贫困人口占比较大的省份,全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有效组织发动农村居民参合,为国家扶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医疗保障问题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二)科学设计,不断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小实际补偿比例与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之间的差距,切实减少基金结余,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一步提高我省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贵州省2013年度新农合统筹补偿指导方案》、《贵州省新农合药物目录(2013版)》等文件,通过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及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实行母婴共享补偿、开展健康体检、实施住院保底补偿、探索建立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逐步扩大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包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我省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让参合农民最大受益。

  (三)按病种付费,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2011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提高保障待遇并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2012年,又全面开展了终末期肾病等6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38个基金结余较大的统筹区县启动了肺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2013年全省推开。新农合支付规定费用标准的80%,使这些疾病的实际个人自付比例不高于20%。截止2012年底,全省20个重大疾病共补偿受益5.21万人次,新农合基金补偿2.19亿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2.4%)。其中,1181例先心病患儿得到免费救治,救治急性白血病患儿513人次,有效解决了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

  全省各统筹地区积极创新、探索改革新农合服务模式,进一步便民利民:麻江县、铜仁市等创新筹资机制,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参合金代缴协议一签五年,个人筹资实现农村金融网点代收代缴,减少年度筹资成本;乌当区为解决好区外就医参合农民报销“难”的问题,建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健全区、乡、村三级代理网络,区外就医的群众只要将报销所需的材料交给村级代理员,由村级代理员到区、乡代其办理完成报帐结算的相关事宜,极大方便了农民群众。2006年,贵阳市率先在全省统一了补偿方案,创造性地推出“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统筹”的补偿模式。2007年,六盘水市钟山区引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建立以定点医疗机构为基础、以驻住院代表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审核报销体系,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参合农民满意度逐年提高。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之初,毕节实验区就高起点设计,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城市居民医保划入新农合同统筹同管理同补偿,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使城乡居民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这些探索和创新,相继被列入了国家医改内容要求各地推广。

  (五)政企合作,统一建设新农合信息系统

  2009年,我厅与贵州移动战略合作共同建设全省卫生信息大平台。以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建成并投入使用覆盖省、地、县、乡、村五级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截止2012年末,全省88个统筹县中,已有78个县上线运行。在统筹区域内全面实施即时结报的基础上,2011年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等地通过新建系统实现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毕节市、六盘水市启动了跨区就诊即时结报。通过省级新农合大病直补平台的开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病患者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一站式”完成救治申请、新农合补偿(80%)和民政医疗救助(20%)结算的便捷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新农合经过10年的发展,在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目前新农合制度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还没有建立长效筹资机制。新农合政府补助及个人筹资均未建立起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稳定筹资增长机制。近年来,国家每年都在提高增加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个人筹资标准也逐年增加,计划到2015年政府补助增加到360元,个人筹资增加到90元。我省去年农民个人筹资从2011年的30元增加到50元,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表示难以承受,人大、政协代表纷纷提案,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2013年筹资国家规定各级政府补助280元,农民个人筹资60元,我省仍坚持个人缴纳50元,但这样是否会影响中央财政对我省的补助还不得而知。现各地即将开始2014年的筹资,2014年我省农民自筹的费用标准又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二是新农合省内就医即时结报工作推进缓慢。随着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极大释放,越来越多的参合农民因救治需要选择到省级医院就医,省级医院参合住院人数、新农合医药费用及补助支出呈不断增长趋势。但由于省级结算服务机构的缺乏,省级医院在参与新农合服务过程中不能实施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要自己先支付全部医药费用,然后凭相关报销凭证回当地报销,这样一方面增加了农民需垫付所有医药费用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参合病人往往因报销凭证、手续不齐全而多次往返于医院和当地合管办之间,极不方便。同时,因省级定点医院与县合医办无法建立直接结算关系,给不法分子造假套取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机,严重威胁了新农合基金安全。

  国务院《“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新农合基金要实现市级统筹,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全面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要点也明确“提高新农合基金统筹层次,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的要求,而我省省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还停留在2003年省政府成立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卫生厅,属政府综合协调组织,未设立专门机构。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在省卫生厅设立农卫处的同时,均另外设有省合医办或省合管理中心专门从事新农合管理,尤其是与我省相邻的湖南省在设有农卫处和合医办之后,于2011年又单独成立了省新农合结算中心,顺利实现了省级定点医院就医“即时结报”。由于省级结算机构的缺乏,致使我省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工作迟迟无法全面实现。

  三是新农合统筹层次亟待提高。目前以县为单位的基金统筹模式,逐渐暴露出了难以克服的弊端:人口小县的基金盘子小,抗风险能力远不及人口大县,导致制度发展不平衡、难以整体推进,影响了我省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新农合大病保障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重大疾病如妇女“两癌”、肺癌、终末期肾病等的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0%以上,人口小县资金压力不断增大,急需提高到市州级统筹,扩大资金盘子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促进参合农民保障待遇的公平性,也为农民省、市级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即时结报和在十二五末启动省级统筹打好基础。

  四是新农合管理经办队伍有待加强。目前,我省各级农合经办服务机构的建设已难以满足新农合制度建设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经办服务和监督管理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名称不一级别不一。全省市、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名称有的叫合医局,有的叫合医办,有的称合管中心,名称很不规范且机构级别高低不一,市级合医机构中除毕节、铜仁市设为副县级单位、机构负责人为卫生局党组成员外,其余各市州均为正科级单位。县级合医机构中有的为正科级单位,有的为副科级单位。二是,机构属性不利于工作开展。目前全省市、县、乡三级合医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却一直无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许可。而经办机构承担的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工作职责,属于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性质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人员队伍不稳定。因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拿岗位(职称)工资,而合医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又无对应职称可晋升,待遇难以提高,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资转为事业管理人员工资,个人发展和经济损失较大。而同比履行相同工作职责的社保系统人员全部纳入参公管理,两者职工待遇相差甚远。因此新农合管理经办队伍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四是,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不足与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目前新农合工作服务对象多(占全省基本医保对象总数的85%)、年度经办基金量大(2012年基金总额接近140亿)、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点多面广(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达1万多家),而全省实有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2183人,平均每名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要服务参合农民14000余人,而国际国内通用的医保服务人员配备标准仅为每名工作人员服务3000-5000人。由于经办人员不足与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导致现有合医工作人员只能应付审核报销等日常工作,监管工作常无力到位,基金安全存在隐患。

  四、请求省人大帮助解决的问题

  一直以来,省人大高度重视和关心我省新农合工作,对我省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运行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帮助贵州新农合事业较好较快地推进实施。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全省新农合工作情况汇报,正是我省新农合事业向纵深持续推进的关键节点,也是当前我省新农合面临省内即时结报工作缓慢、统筹层次亟待提高、经办队伍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等制约因素的瓶颈时期。同时我省新农合工作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从“有保障”向“更好的保障”的诉求转变和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也还有很大差距,新农合发展任重而道远。我厅将积极地做好《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恳请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省新农合事业,帮助推进我省新农合立法进程使我省新农合尽早实现立法保障。恳请省人大和各级人大组织新农合专项监督,督促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新农合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另外,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新华通讯社记者曾以《贵州省新农合面临难题相关法规待完善》为题,在2012年4月4日的国内动态清样上发表,引起了当时王富玉副书记、刘晓凱副省长的高度关注,并批示“请转省卫生厅商省编办,尽早成立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推进夸地区结算工作”。由于多方面原因,有关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现恳请省人大给予支持帮助。

  (一)尽快成立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 我厅于2011年、2012年两次向省编办递交了《关于成立贵州省新农合结算中心的报告》,均未得到支持。恳请人大帮助我厅协调有关单位,尽早成立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全面推进我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由省级结算中心具体承担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统筹基金的管理结算、省内(外)跨区直补“新农合一卡通”的资金结算工作、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考核、全省新农合业务技术指导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大力推进市级统筹工作。目前我省己具备推进市级统筹的工作基础,包括全省已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合信息平台,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补偿方案,统一的监督服务等。但要推进市级统筹,还需要实现基金的统一管理,将各县区的新农合基金上划到市级财政,在市级财政社保专户下建立新农合基金专账,实行专户管理;同时需要成立市级新农合管理中心,配备不少于20人的队伍,负责新农合基金的支出管理,这都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支持,而目前各级政府均未将提高统筹层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也能对设立市级新农合基金专账、成立市级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增加人员编制给予足够的支持。恳请省人大帮助协调,尽快启动市级统筹工作。

  (三)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和能力建设。恳请省人大帮助协调解决我省新农合经办机构和能力建设问题。全省统一规范设立市、县两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名称统一为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为隶属卫生行政部门的参公管理单位。机构级别设立市级为副县级,县级为正科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按每5000-7000农业人口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配编(含乡镇)。县级合医机构下设乡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人员根据服务的农业人口由县(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统筹派驻。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全省新农合工作情况汇报,必将有力推动我省新农合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我们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新农合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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