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3年3月30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