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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刘昌杰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3年3月3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3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请任免的刘昌杰等8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任命:

  刘昌杰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赵君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雷蕾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雷勇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力、邹丽亚、唐桂新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袁本朴检察长提请:

  免去江仁勇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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