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雷勇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2015年11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 潮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请雷勇等8名同志的任免职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潮院长提请:
任命:
雷勇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何大银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熊道波、余民燻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爱琪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拟同意袁本朴检察长提请:
免去张晓强、肖桂荣、李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 潮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请雷勇等8名同志的任免职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潮院长提请:
任命:
雷勇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何大银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熊道波、余民燻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爱琪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拟同意袁本朴检察长提请:
免去张晓强、肖桂荣、李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