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外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5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省商务厅厅长申晓庆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全省利用外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一、我省利用外资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全省利用外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1981年至2014年,我省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2391个,合同外资111.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8.1亿美元,其中2010-2014年批准外商投资项目481个,合同外资7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6.1亿美元。今年,在当前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省利用外资工作保持了快速发展,1-4月实际利用外资8.3亿美元,同比增长24.3%,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33.3%。
(一)利用外资总量快速增长,世界500强和国际知名企业纷纷入驻贵州
我省利用外资工作起步于1981年,经过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到2009年底全省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随着全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10年开始,利用外资工作进入了五年高速发展期,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势头最强劲的五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从2010年的3亿美元快速增至2014年的20.7亿美元,五年内总额增长7倍,年均增长率达62.7%。2010-2014年,实际利用外资56.1亿美元,占改革开放以来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84.3%。
在我省利用外资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和国际知名企业纷纷入驻贵州。截止2014年底,共有30家世界500强及国际知名企业来黔投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的同时,也有力地提升了我省在国际和国内的知名度。
(二)利用外资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从外商投资产业结构来看。我省形成了以第二产业发展为主,农业、服务业等其他产业协同发展的利用外资格局,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齐头并进。2010-2014年,第二产业实际利用外资38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7.8%,五年内年均增长率达78.2%。随着服务业的不断开放,第三产业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在我省利用外资总额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成为我省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2010-2014年我省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资16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28.6%,五年内年均增长率达48.8%。
二是从外商投资来源地看。我省形成了以香港为主、覆盖五大洲的利用外资格局,主要投资国(地区)对我省投资逐年加大。截止2014年底,我省外商投资来源地包括欧洲、美洲、大洋洲以及亚洲等地的50多个国家(地区)。2010-2014年,位列我省前十位的外商投资来源地分别是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澳大利亚、百慕大、新加坡、加拿大、毛里求斯、开曼群岛、萨摩亚、台湾。香港对我省的投资规模位列第一,五年内香港实际投资39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9.5%。
三是从外商投资省内分布情况看。我省形成了以贵阳市为中心、以开发区为重点,辐射全省的利用外资格局。2010-2014年,贵阳市是我省利用外资最多的地区,实际利用外资24亿美元,占比达42.7%;其他市州依次是六盘水15%、黔东南州8.7%、毕节市7.4%、黔南州6.7%、安顺市6.4%、遵义市6.4%、黔西南州4%、铜仁市2.7%。贵阳市利用外资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2014年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五年内年均增长率41.3%。其他八个市(州)利用外资增长速度突飞猛进,其中半数市(州)五年内年均增长率超过100%。在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中,开发区已成为全省对外开放的主要载体和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基地。
(三)外商投资企业社会贡献逐年增加,社会成效明显
外商投资企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不断增加,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在税收方面,据税务部门统计,2010-2014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累计缴纳税收152.7亿元人民币,从2010年的26.4亿元人民币增至2014年的36.1亿元人民币,五年内年均增长率8.2%。在进出口方面,2010-2014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金额9.9亿美元。在拉动就业方面,2010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数3.8万人,到2014年从业人数4.6万人,五年内年均增长率4.9%。
二、我省在利用外资工作上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完善利用外资机构,成立了以分管省领导为组长的省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有关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全局性、方向性的重要事项。
(一)不断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从2010年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意见》(黔党发〔2010〕18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2〕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1号)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着力强化支撑,营造“亲商、爱商、安商、敬商”的良好环境。
二是创新投资体制。从2010年起,省商务厅将省级外商投资审批管理权限,赋予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规范审批,做到“放而有序、放而不乱”。2014年底出台《关于印发<贵州省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创新试点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14〕322号),将贵安新区、贵阳综保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和10个市州直接管理和建设开发区列为贵州省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区,建立“一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对企业实行“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理”制,对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列明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建立重大、重点企业工作联系和服务机制,从重审批转向重服务,确保企业引得进、建设快、发展好。
(二)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一是突出招大引强。围绕贵州省优势产业和特色资源,加强项目库和客商资源库建设,全力以赴寻求突破,着力引进一批成长性好、产业链长、产业幅宽、附加值高、带动力强、供应链上居于关键地位、支配地位和龙头地位的大项目、大企业。
二是优化引资结构。坚守生态和发展的底线,重点发展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等五大战略性产业和“5个100工程”,建设贵安新区、贵阳综保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平台,突出资源高效利用和轻重并举,从绿色贵州出发,引导和鼓励外资进入。
(三)突出专业务实招商和重点招商
一是加强与各国驻中国使(领)馆、商协会、投资促进机构合作,开展 “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以商引商”等多元化招商,让企业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2010-2014年全省共有107家外资企业增加投资,金额为24.4亿美元。
二是确定重点招商的国家和地区。省领导先后带队到瑞士、德国、美国、韩国、香港、台湾等重点国家和地区,推介贵州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扩大我省对外经济贸易,引进了台湾富士康、香港华润、美国空气化工等世界知名企业,签订了一批重点项目,取得良好效应。
(四)注重外商投资法制建设
一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强产业研究,提前把握产业发展趋势,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规范利用外资行为,确保外资项目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产业指导政策。
二是依法审批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外资三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审批程序,审批管理外商投资企业。
(五)利用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境内外利用外资形势严峻。目前,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而且反复,美国、欧盟等鼓励产业回归,新兴国家纷纷加大利用外资优惠力度,国际流动资金投资分散。同时,由于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经营成本优势有所减弱,综合竞争力有所下降。
二是利用外资总量和结构有待进一步扩大和优化。我省利用外资虽增长较快,但与沿海发达省市和中部部分省份相比,利用外资总量仍然较少,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仍然是第二产业占主体地位,第三产业利用外资亟待增强。
三是投资环境仍待改善。我省投资软环境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社会政务、法制、信用和市场环境还存在一些与扩大对外开放不相适应的地方。外资企业落实土地指标、招工以及资源矿产配置等生产要素比较困难。
三、下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主要打算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我们下一步要以“长江经济带商务引领工程”为抓手,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主动谋划,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一)稳定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一是做好自贸区经验复制推广工作。2014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我省正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推广工作方案,学习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体制和做法,在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最大限度地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争取在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是继续做好在黔投资企业服务工作。积极推行项目代办制和并联审批制度,有效缩短审批环节和时间。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协调联席会议或现场办公会,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对全省境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是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审批管理法治化。通过建立和完善全面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及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告知义务与咨询服务。加强外商投资全过程监管,做好国家安全审查等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方式,建立统一监管服务平台,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二)提高利用外资综合效益,促进生态发展有机结合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要求,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审批外商投资项目时,只有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才可审批。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充分利用好外经贸扶持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在环评、节能减排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做好利用外资与产业规划有机结合
一是突出抓好产业集群招商。结合工业强省和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紧紧盯住国(境)外企业投资意向,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集群式招商。着力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 强和国际知名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积极引进国外有实力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在我省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二是培养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围绕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大健康医药养生产业、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业、新型建筑建材业引进重大项目。大力扶持外商投资大型骨干企业,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针对我省目前利用外资的薄弱环节,积极引导和促进新领域利用外资,重点推进融资租赁、金融、教育、文化、医疗、公路、航空等领域的投资。
三是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优质资本和先进技术,加快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壮大一批装备制造企业。大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挥我省在劳动力、土地以及水电煤等生产要素方面的优势,吸引更多加工贸易企业向我省转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
未来几年是我省加快转型、实现后发赶超,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务必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在省人大、省政协监督帮助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全省利用外资工作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我省利用外资工作的新局面,加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