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5年9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人大代表向同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有效形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定义务和重要职责,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把建议办理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实践、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以提高办理质效、让人大代表满意为目标,通过建立完善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公开办理结果,强化考核评价,狠抓办理落实,建议办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政府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656件。2015年3月30日,省政府召开2015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8月31日,已办复610件,办复率为93%。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45件,占已办复数的23.8%;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80件,占已办复数的62.3%;留作参考的85件,占已办复数的13.9%。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涉及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方面的63件,占9.6%,已办复62件。内容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机场和铁路规划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9件,占14.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42件,占67.8%;留作参考的11件,占17.7%。
(二)涉及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水利方面的111件,占16.9%,已办复106件。内容包括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精准扶贫、绿色贵州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用地指标分配、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8件,占26.4%;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73件,占68.9%;留作参考的5件,占4.7%。
(三)涉及工业、交通、能源和邮电方面的155件,占23.6%,已办复144件。内容包括大数据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电价调整及电力体制改革、煤矿兼并重组、“小康讯”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9件,占27.1%;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5件,占45.1%;留作参考的40件,占27.8%。
(四)涉及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61件,占9.3%,已办复54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资金扶持、涉农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税收分配、转移支付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5件,占27.8%;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4件,占63%;留作参考的5件,占9.2%。
(五)涉及流通、旅游和服务行业方面的29件,占4.4%,已办复26件。内容包括乡村旅游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商标品牌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4件,占15.4%;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1件,占80.8%;留作参考的1件,占3.8%。
(六)涉及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55件,占8.4%,已办复53件。内容包括小城镇建设、棚户区改造、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水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9件,占17%;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42件,占79.2%;留作参考的2件,占3.8%。
(七)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发展方面的112件,占17.1%,已办复99件。内容包括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医药产业发展、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山地户外运动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4件,占24.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1件,占61.6%;留作参考的14件,占14.1%。
(八)涉及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47件,占7.2%,已办复44件。内容包括健康养老体系建设、增加基层教师编制、基层组织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7件,占38.6%;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2件,占50%;留作参考的5件,占11.4%。
(九)涉及公安、司法及法制方面的23件,占3.5%,已办复22件。内容包括增加农村消防设施、户籍制度改革、规范刑事鉴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立法等方面。其中,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0件,占90.9%;留作参考的2件,占9.1%。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深化改革建机制。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注重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不断改革和完善建议办理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建议对推动政府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15年初,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创新突破、改革完善机制、突出可操作性”的原则,在深入查找梳理建议审理、分办、承办、答复、落实、公开等各环节存在问题基础上,针对解决问题,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提出了建立健全政情通报机制、审理机制、主会办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督查通报机制、答复意见审核机制、办理结果公开机制、综合评价机制等八大机制,力图通过规范程序和管理、强化责任和措施,确保机制发挥作用,为改进和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提供遵循。根据《意见》和建议办理有关要求,贵阳市政府、安顺市政府、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等承办单位,结合各单位实际,重新制定或完善了办理办法、办理制度、办理规则或实施意见等,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明确、流程明晰、程序规范、措施完善、便于操作。
(二)加强沟通聚合力。沟通是有效办理建议的前提和关键。在办理过程中,各主办单位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突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提高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注重沟通协商。为准确把握人大代表真实意图,各承办单位在坚持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沟通等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加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协商,通过“走上门,请进来”等形式,面对面介绍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办理效果。在办理曾志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花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12号建议,慕德贵副省长领衔督办)时,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选任联委并邀请曾志云代表,深入花溪区石板镇、花溪水库、车田河开展办前调研,实地查看水源污染情况及保护情况,并召开办前沟通座谈会。在办理孙逊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煤炭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的建议》(第259号建议)时,省能源局抽调专家组成调研组赴赫章县进行专题调研,并与孙逊代表、赫章县有关部门座谈,共商加强赫章县煤炭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在办理江虹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建议》(第602号建议)时,省环境保护厅多次与江虹代表电话沟通,并邀请其到省环境保护厅座谈协商,通过充分沟通,了解人大代表意图,提高办理答复针对性。强化协同办理。今年,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建议,省政府系统全面实行了主会办责任制。按要求,主会办单位之间加强了沟通协作,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共同研究办理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努力形成信息共享、互通有无、步调一致、协同办理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合力,全力推动办理落实。在办理甘泽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蓝莓、蔬菜产业列入政策性保险的建议》(第466号建议)时,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保监会贵州监管局等部门,于4月23日专程赴麻江县调研,指导当地做好将蓝莓、蔬菜列入地方政策性保险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将按《贵州省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给予大力支持。
(三)注重实效抓落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关键是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最终目的是使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发挥作用,使合理的、可行的、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和实施,切实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始终把解决建议所提问题作为增强部门履职能力、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确有实效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建议办理落实。一是突出重点,充分发挥省领导督办示范带动作用。今年,苏维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贵州打造成全国山地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议》(第64号建议)被陈敏尔同志列为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8月31日—9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并邀请省人大选任联委和苏维词代表组成调研组,赴遵义市湄潭县、遵义县实地考察了枫香蔬菜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兰馨茶业有限公司等近10个园区(企业),并召开办理协商座谈会,督促承办单位在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吸纳和落实重点建议的具体措施,以重点建议的办理促进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办理孙诚谊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增加医疗健康云作为贵州省大数据产业的“第八朵云”》(第537号建议,周忠良副主任牵头督办)时,省卫生计生委于今年6月与贵阳朗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建“贵州医疗健康云”暨“互联网医院试点”合作协议,委托其建设“医疗健康云”基础信息平台。二是强化落实,加大建议采纳力度。在办理周远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架设10KV供电线的建议》(第76号建议)时,针对开发区电力供应需求问题,贵州电网公司加强研究,启动了对开发区供电的4回10千伏线路建设,预计今年12月完工。工程建成后,能有效满足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的用电需求。在办理杨燕代表提出的《关于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的建议》(第489号建议)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既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导向,又强调了申报评审认定对业绩和能力的相关要求。三是加强督导,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5月20日—21日,省政府办公厅组成检查组到贵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税局等7家承办单位开展2015年建议办理工作中期检查,详细了解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以及办理工作和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细化台帐工作制度,在继续完善和利用好建议办理总台帐的基础上,指导承办单位建立分类管理工作台帐,实行台帐动态管理,做到家底清、责任清、进度清。通过中期检查、电话催办、台帐管理、发布工作提示等措施,督促协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效。
(四)公开结果促透明。做好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意见》要求,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将做好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并适当公开了建议办理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搭建网络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在省政府网站“中国贵州”—“政务平台”—“互动沟通”栏目下设置了“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公开了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经审查同意公开的建议办理复文等信息。同时,贵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税局、贵州电网公司等40余家承办单位均在政府(企业)网站设置了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公开了建议办理结果信息。建立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建议办理复文进行逐级审查,确保公开的办理复文符合规定、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语言规范,切实对公开的办理复文负责。
(五)强化考评提质效。根据《意见》精神,“建议提案办理”已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专项工作”内容进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为做好考核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贵州省政府系统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从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办理实效、办理公开、综合测评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督促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真正发挥建议推动政府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贵阳市政府、黔西南州政府、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等承办单位均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承办部门、处(室)进行严格考核。除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外,六盘水市政府还把建议办理情况列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专项督办督查。省国税局将建议办理纳入年度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考核,明确办理建议未充分与人大代表沟通、未认真解决困难和问题、未按期完成复文,导致人大代表不满意的,实行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项扣分。此外,省政府办公厅还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估,已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近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估。通过第三方测评,客观、全面、真实地了解人大代表对我省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
2015年,省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通过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热切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部分综合性强、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主办单位牵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协同办理力度不够;二是个别会办单位因人手不足、业务不熟等,导致办理不及时,影响了整体办理进度;三是对往年建议办理承诺事项是否落实跟踪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自觉地将建议办理工作与践行“三严三实”、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和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建议的办理落实,加快推动我省各项事业发展。
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人大代表向同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有效形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定义务和重要职责,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把建议办理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实践、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以提高办理质效、让人大代表满意为目标,通过建立完善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公开办理结果,强化考核评价,狠抓办理落实,建议办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政府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656件。2015年3月30日,省政府召开2015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8月31日,已办复610件,办复率为93%。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45件,占已办复数的23.8%;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80件,占已办复数的62.3%;留作参考的85件,占已办复数的13.9%。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涉及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方面的63件,占9.6%,已办复62件。内容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机场和铁路规划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9件,占14.5%;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42件,占67.8%;留作参考的11件,占17.7%。
(二)涉及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水利方面的111件,占16.9%,已办复106件。内容包括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精准扶贫、绿色贵州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用地指标分配、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8件,占26.4%;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73件,占68.9%;留作参考的5件,占4.7%。
(三)涉及工业、交通、能源和邮电方面的155件,占23.6%,已办复144件。内容包括大数据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电价调整及电力体制改革、煤矿兼并重组、“小康讯”建设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9件,占27.1%;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5件,占45.1%;留作参考的40件,占27.8%。
(四)涉及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61件,占9.3%,已办复54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资金扶持、涉农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税收分配、转移支付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5件,占27.8%;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4件,占63%;留作参考的5件,占9.2%。
(五)涉及流通、旅游和服务行业方面的29件,占4.4%,已办复26件。内容包括乡村旅游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商标品牌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4件,占15.4%;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1件,占80.8%;留作参考的1件,占3.8%。
(六)涉及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55件,占8.4%,已办复53件。内容包括小城镇建设、棚户区改造、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水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9件,占17%;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42件,占79.2%;留作参考的2件,占3.8%。
(七)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发展方面的112件,占17.1%,已办复99件。内容包括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医药产业发展、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山地户外运动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24件,占24.3%;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61件,占61.6%;留作参考的14件,占14.1%。
(八)涉及社会及公共事务方面的47件,占7.2%,已办复44件。内容包括健康养老体系建设、增加基层教师编制、基层组织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7件,占38.6%;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2件,占50%;留作参考的5件,占11.4%。
(九)涉及公安、司法及法制方面的23件,占3.5%,已办复22件。内容包括增加农村消防设施、户籍制度改革、规范刑事鉴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立法等方面。其中,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20件,占90.9%;留作参考的2件,占9.1%。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深化改革建机制。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注重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不断改革和完善建议办理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建议对推动政府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15年初,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创新突破、改革完善机制、突出可操作性”的原则,在深入查找梳理建议审理、分办、承办、答复、落实、公开等各环节存在问题基础上,针对解决问题,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提出了建立健全政情通报机制、审理机制、主会办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督查通报机制、答复意见审核机制、办理结果公开机制、综合评价机制等八大机制,力图通过规范程序和管理、强化责任和措施,确保机制发挥作用,为改进和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提供遵循。根据《意见》和建议办理有关要求,贵阳市政府、安顺市政府、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等承办单位,结合各单位实际,重新制定或完善了办理办法、办理制度、办理规则或实施意见等,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明确、流程明晰、程序规范、措施完善、便于操作。
(二)加强沟通聚合力。沟通是有效办理建议的前提和关键。在办理过程中,各主办单位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突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提高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注重沟通协商。为准确把握人大代表真实意图,各承办单位在坚持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沟通等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加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协商,通过“走上门,请进来”等形式,面对面介绍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办理效果。在办理曾志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花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12号建议,慕德贵副省长领衔督办)时,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选任联委并邀请曾志云代表,深入花溪区石板镇、花溪水库、车田河开展办前调研,实地查看水源污染情况及保护情况,并召开办前沟通座谈会。在办理孙逊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煤炭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的建议》(第259号建议)时,省能源局抽调专家组成调研组赴赫章县进行专题调研,并与孙逊代表、赫章县有关部门座谈,共商加强赫章县煤炭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在办理江虹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建议》(第602号建议)时,省环境保护厅多次与江虹代表电话沟通,并邀请其到省环境保护厅座谈协商,通过充分沟通,了解人大代表意图,提高办理答复针对性。强化协同办理。今年,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建议,省政府系统全面实行了主会办责任制。按要求,主会办单位之间加强了沟通协作,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共同研究办理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努力形成信息共享、互通有无、步调一致、协同办理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合力,全力推动办理落实。在办理甘泽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蓝莓、蔬菜产业列入政策性保险的建议》(第466号建议)时,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委、保监会贵州监管局等部门,于4月23日专程赴麻江县调研,指导当地做好将蓝莓、蔬菜列入地方政策性保险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将按《贵州省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给予大力支持。
(三)注重实效抓落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关键是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最终目的是使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发挥作用,使合理的、可行的、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和实施,切实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始终把解决建议所提问题作为增强部门履职能力、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确有实效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建议办理落实。一是突出重点,充分发挥省领导督办示范带动作用。今年,苏维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贵州打造成全国山地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议》(第64号建议)被陈敏尔同志列为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8月31日—9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承办单位并邀请省人大选任联委和苏维词代表组成调研组,赴遵义市湄潭县、遵义县实地考察了枫香蔬菜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兰馨茶业有限公司等近10个园区(企业),并召开办理协商座谈会,督促承办单位在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吸纳和落实重点建议的具体措施,以重点建议的办理促进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办理孙诚谊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增加医疗健康云作为贵州省大数据产业的“第八朵云”》(第537号建议,周忠良副主任牵头督办)时,省卫生计生委于今年6月与贵阳朗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建“贵州医疗健康云”暨“互联网医院试点”合作协议,委托其建设“医疗健康云”基础信息平台。二是强化落实,加大建议采纳力度。在办理周远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架设10KV供电线的建议》(第76号建议)时,针对开发区电力供应需求问题,贵州电网公司加强研究,启动了对开发区供电的4回10千伏线路建设,预计今年12月完工。工程建成后,能有效满足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的用电需求。在办理杨燕代表提出的《关于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的建议》(第489号建议)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既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导向,又强调了申报评审认定对业绩和能力的相关要求。三是加强督导,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5月20日—21日,省政府办公厅组成检查组到贵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税局等7家承办单位开展2015年建议办理工作中期检查,详细了解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以及办理工作和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细化台帐工作制度,在继续完善和利用好建议办理总台帐的基础上,指导承办单位建立分类管理工作台帐,实行台帐动态管理,做到家底清、责任清、进度清。通过中期检查、电话催办、台帐管理、发布工作提示等措施,督促协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效。
(四)公开结果促透明。做好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意见》要求,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将做好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并适当公开了建议办理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搭建网络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在省政府网站“中国贵州”—“政务平台”—“互动沟通”栏目下设置了“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公开了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经审查同意公开的建议办理复文等信息。同时,贵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税局、贵州电网公司等40余家承办单位均在政府(企业)网站设置了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公开了建议办理结果信息。建立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建议办理复文进行逐级审查,确保公开的办理复文符合规定、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语言规范,切实对公开的办理复文负责。
(五)强化考评提质效。根据《意见》精神,“建议提案办理”已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专项工作”内容进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为做好考核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贵州省政府系统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从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办理实效、办理公开、综合测评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督促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真正发挥建议推动政府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贵阳市政府、黔西南州政府、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等承办单位均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承办部门、处(室)进行严格考核。除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外,六盘水市政府还把建议办理情况列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专项督办督查。省国税局将建议办理纳入年度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考核,明确办理建议未充分与人大代表沟通、未认真解决困难和问题、未按期完成复文,导致人大代表不满意的,实行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项扣分。此外,省政府办公厅还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估,已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近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估。通过第三方测评,客观、全面、真实地了解人大代表对我省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
2015年,省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通过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热切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部分综合性强、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主办单位牵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协同办理力度不够;二是个别会办单位因人手不足、业务不熟等,导致办理不及时,影响了整体办理进度;三是对往年建议办理承诺事项是否落实跟踪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自觉地将建议办理工作与践行“三严三实”、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和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建议的办理落实,加快推动我省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