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4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1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李 岷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1—10月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1—10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 面对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运行平稳、结构趋优、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财政部门围绕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省财政总收入1744.26亿元,比2013年同期(下同)增加183.89亿元,增长11.8%。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101.75亿元,完成年初汇总预算的78%,增加139.31亿元,增长14.5%。其中,税收收入794.3亿元,增加118.19亿元,增长17.5%;非税收入307.44亿元,增加21.12亿元,增长7.4%。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701.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增加401.27亿元,增长17.4%。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61.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减少53.89亿元,下降7.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53.8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616.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减少15.13亿元,下降2.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98.86亿元,完成预算的83.9%,增加25.95亿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151.29亿元,完成预算的82.2%,增加17.07亿元,增长12.7%;非税收入47.57亿元,完成预算的89.9%,增加8.88亿元,增长23%。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814.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2%,增加268.02亿元,增长49%。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7.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7.9%,减少22.33亿元,下降37.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17.8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9亿元(加上下划各地支出44.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减少13.67亿元,下降53.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7亿元,增加2.19亿元,增长36%。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2亿元,完成预算的89.7%,增加2.64亿元,增长55.2%。

  (三)预算执行的特点。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呈现出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等特点。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省财政收支也逐步向新常态转变。

  一是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平稳,基本达到改革预期目标。我省2013年实施的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全省统一规范的主体税种省、市、县税收分享体制。实行税收属地征收,打破了原有的企业隶属关系,使财政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更加客观、真实,更加和经济运行的变化相匹配,市县可用财力更加清晰,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的条件更加有利。

  二是公共财政收支增速回落,但增幅在全国和西部排位仍居前列。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1—10月,全省公共财政收支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0.7和1.5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比全国平均增幅高4.7个百分点,排全国第7位;比西部平均增幅高5个百分点,排西部第3位。公共财政支出增幅比全国平均增幅高5.7个百分点,排全国第3位;比西部平均增幅高5.9个百分点,排西部第1位。

  三是非税收入占比有所下降,收入质量逐步提高。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开展收入质量调研和检查,对收入质量不高的市县进行约谈,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1—10月,非税收入占比为27.9%,比上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非税收入占比下降1.8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全省公共财政收入仍达到14.5%的增幅,实属不易。

  四是财政支出更多注重有保有压、统筹兼顾、提质增效。在支出安排上,我们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投入。在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的情况下,1—10月,全省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合计1585.29亿元,增长17%,占公共财政支出的58.7%,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9.2%、22.4%、21.2%、14.6%。

  五是中央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进度有所提升。1—10月,累计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027.1亿元,增加298.75亿元,增长17.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97.5亿元,增加85.99亿元,增长8.5%;专项转移支付830.24亿元,增加208.25亿元,增长33.5%;税收返还99.36亿元,增加4.51亿元,增长4.8%。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的及时性与均衡性。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执行进度为88%,为历年来最快支出进度。

  二、1—10月开展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大力支持重点发展平台和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一是加大对“5个100工程”的投入,投入100个产业园区资金6.16亿元、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资金4.18亿元、100个示范小城镇资金3.1亿元、100个城市综合体资金0.93亿元、100个重点旅游景区资金2.63亿元。二是推动贵安新区加快发展,将省级分享的贵安新区直管区增收的公共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贵安新区,同时,转贷贵安新区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三是推进高速公路及水运建设“三年会战”、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全省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14.16亿元、水利支出完成56.15亿元。四是支持人才创业和科技创新,安排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13亿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6.38亿元、省级技术成果转化与重点产业化发展专项引导资金4亿元、科普专项经费0.15亿元,着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五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省贵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全省棚户区改造第一期项目融资328.88亿元(含贵安新区43.9亿元),发起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启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商务发展基金设立工作;筛选5个项目参加财政部组织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试点推荐会;将省级地方政府债券作为资本金注入贵民公司,2014—2017年计划每年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融资28亿元。

  (二)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及早发挥改革的红利效应。省财政厅班子成员多次赴京与财政部对接汇报,学习研究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改革事项推进安排,积极争取中央财税改革顶层设计充分考虑贵州的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部署,草拟《贵州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已经明确的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起草《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指导68个省级部门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72个省级部门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省本级、贵阳市本级、遵义市本级,云岩区本级、仁怀市本级试点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完善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方面,逐步有序将民族自治州所辖县纳入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范围,全省财政省直管县由48个增加到52个;分析整理64项民生性专项配套项目执行情况,初步梳理省以下各级民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全省88个县级2013年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开展2014年省直管县县级年初预算合规性审查,财政管理效率有所提高。推进税制改革方面,营改增继续扩围,陆续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完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准备工作,开展环境保护费改税调研。

  (三)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发挥财税政策在调结构方面的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支持推进“四个一体化”,做优做强“五张名片”,大力支持大数据产业、新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山地高效农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支持实施工业“百千万”工程和“双服务”大行动。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2014年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9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深入实施“3个15万元”政策,省级支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7亿元已全部下达各地;落实扩大营改增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执行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将我省目前执行的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69项减少至53项;在六盘水市、铜仁市、湄潭县、瓮安县、荔波县启动“一费清”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财税环境。三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8.83亿元,支持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重点支持推进“12件环保实事”和节能减排降耗。

  (四)统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力度。把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民生保障薄弱环节,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全省教育支出完成428.04亿元,区分教育的公共性层次,落实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30.31亿元,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和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3.1%和15.4%;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完成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积极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00.18亿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城市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帮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4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面达到50%。全省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45.08亿元,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实施。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1.65亿元,积极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五)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邀请财政部相关业务司6位负责同志对各级财政部门进行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业务培训,解读中央财政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最新细化政策;切实做好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债务统计分析,及时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债务风险情况进行测算,研究提出加强债务管理的措施,着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和审计署部署,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全省12395个单位纳入自查自纠治理范围,组织力量对1428个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其他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

  三、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和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但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仍在加大,一些困难不容低估。与经济减速相适应,财政收入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将成为常态,同时财政支出刚性压力较大,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从收入看,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继续传导,省内经济发展仍呈放缓趋势,煤炭、酒制造及批发业、卷烟、房地产及建筑业等行业效益下滑;对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同时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态势得到一定程度控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支出看,一方面,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制定了收入目标并以此安排了支出,但1—10月部分市县实际完成的收入未达到预期增幅,或将对这部分市县全年支出预算的执行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各项债务陆续进入还款高峰期,作为还款主要来源的土地出让收入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的影响,增长乏力。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部分地方财政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各项民生支出的资金需求难以足额保障,支出压力逐步增大。

  今年后两个月,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各级财政将全力以赴,加强收入调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完成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5%、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1%的全年预期目标。继续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减免税管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征管效率,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加强收入调度分析,及时汇总有关数据,重点关注增幅低、完成预算进度慢的市县,加强工作督导,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收入增长。

  (二)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量入为出,对收入出现减收的市县,根据收入预计情况,按照“预算平衡、不出赤字”的原则,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调减一般性支出预算等方式,确保守住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的底线。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对今年预算已安排但尚未支付的项目资金,要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审核和支付,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要跟踪后续进展,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下达工作,减少资金滞留。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财政资金调度,保证各级重点支出所需,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

  (三)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抓紧出台《贵州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国家修订预算法和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政策措施,抓紧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启动地方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方面的改革。完成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合作开展的《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基本财力保障体系研究——以贵州为例的实证研究》课题,继续开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为深化改革做好政策储备。

  (四)认真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2015年的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加强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新预算法的衔接。落实收入预算目标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注重综合考虑多种经济指标和财政收入的关联度分析,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和全面推进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支出预算编制注重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完整性和到位率。

  (五)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强化法治观念和依法理财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现行财政体制,进一步巩固2013年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果。加强财政收入质量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和支出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努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严格财政资金日常管理和监督,按照“约法三章”要求,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特别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财税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财经秩序,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4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和本次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三期叠加”阶段的财政工作,促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