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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11月25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报告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国有企业和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国有企业1229户、资产总额17363.74亿元,其中:中央在黔企业31户,资产总额3476.86亿元,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额的20.02%;省属企业82户,资产总额6419.41亿元,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额的36.97%;市(州)属企业1116户,资产总额7467.47亿元,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额的43.01%。2013年,全省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额6065.72亿元,其中,中央在黔企业3056.37亿元,占50.39%;省属企业2524.59亿元,占41.62%;市(州)属企业484.76亿元,占7.99%(见附件1)。

  目前,由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27户(以下简称监管企业),企业户数占82户省属企业的32.9%,其中独资17户、控股2户、参股8户,主要分布在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冶金、电力、酿酒、建筑、投资、贸易、勘察设计等行业(见附件2)。截至2013年底,27户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797.96亿元,所有者权益1450.8亿元,营业收入2169.8亿元,利润总额214.7亿元,分别占省属企业的59.2%、65%、85.9%、92.4%,分别比2004年增长了3.4倍、2.9倍、7.4倍和13.3倍,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81.7%、77.5%、111.4%、82.3%;实现增加值672.2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8.39%,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6.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7户,其中茅台集团、瓮福集团突破300亿,开磷集团、盘江集团、建工集团超过200亿,首钢水钢和乌江水电超过100亿。

  今年以来,监管企业克服经济下行影响,开足马力稳定生产,经营效益稳中有进,截至2014年10月底,监管企业资产总额4187.1亿元,所有者权益1667.0亿元;今年1—10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907.8亿元,同比增长12.6%;利润总额186.0亿元,同比增长10.1%;增加值601.9亿元,同比增长13.0%。

  二、国资监管有关工作情况

  自2004年批准成立省国资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国资监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2010年以来,我们毫不动摇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牢记国资使命,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着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监管企业发展壮大,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完善体系,夯实国资监管基础。自成立以来,省国资委根据授权,先后制定了80余个监督管理制度,构建了“产权登记与交易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与动态监测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及预算编制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事会监督管理、企业党建及廉政建设管理”等“八大”监管制度体系及工作体系,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实现省级国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目前,全省9个市(州)中,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等6个市(州)成立了专门的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二)抓住关键,履行国资监管责任。一是规范产权管理。为履行好股东职责,依法维护股东权益,开展了监管企业及各市(州)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强化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和企业产权转让督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强化激励约束。坚持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企业工资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2013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比2004年增长1.31倍,职工平均工资比2004年增长3.13倍,主要负责人薪酬与职工收入差距从13.5倍降到7.56倍,有效实现了企业职工收入、负责人薪酬和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三是加强财务监督和收益管理。对监管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进行日常动态监测监督,强化财务和资金风险的分析、预警和管控,监管企业资本收益收支全部纳入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2008年以来,监管企业共上交国有资本收益16.64亿元,支出16.64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轧差)7.738亿元,省国资委支出8.902亿元,重点用于省属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企业社会职能分离以及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方面。同时,加强监事会监督和重大事项监管以及法律风险管控,形成监督合力防范各种风险。

  (三)突出优势,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坚持有进有退,结合贵州特色产业优势,推动国有资本向酿酒、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等特色优势领域集中,做强做大一批大企业大集团。一是推动监管企业与中央、省外优强企业战略合作。积极引入中国电子、中电投、首钢、海螺集团等10多户央企、省外优强企业参与调整重组资产1117亿元,引入资金187亿元。二是引导和推进监管系统内部重组整合。将冶金、化工、金茂3户国资公司重组成立黔晟国资公司,开发投资公司、贵财投资公司重组为产业投资集团,盘江、水矿、林东、六枝等4户煤炭企业整合为2户;组建了西能集团和贵旅集团,并推动盘江集团由实体运营型企业向投资运营型企业转变。三是加大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力度。为推动国有资本从低效、无效、非主业领域中小型企业基本退出,实施了23户监管企业(含子公司)政策性破产,核销债务66.8亿元,安置职工6万余人,改制退出了一批中小企业和不具竞争优势的企业。四是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12年,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直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的通知》,对省直机关所属企业开展了一次脱钩工作,对16个部门申报的52户企业进行分类安排处理,已实现移交脱钩18户,保留现行管理体制的企业9户,划转整合到相关企业的9户,实施改制的企业12户,纳入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的企业4户。

  (四)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规范监管企业经营决策、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我们积极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股权多元化上下功夫。一方面,通过推动监管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董事会,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目前,监管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13户独资、控股企业开展了规范的董事会改革,选派44名熟悉企业生产管理、资本运作、法律事务等方面专家担任外部董事;5户企业外部董事多于内部董事。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18户企业的主要资产和主营业务实现股份制,其中11户企业在集团层面实现股份制,7户独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实现股份制。监管企业控股6户上市公司。17户独资企业的278个二级子公司中,已实现股权多元化的有134户(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74户)。

  (五)着眼长远,推进企业转型升级。2013年以来,我们以 “五个一批”为抓手,努力推动监管企业转型发展、做强做大。一是实施一批战略性项目。围绕国家产业导向、贵州产业特点和企业主业,规划了24个战略性项目,总投资1637亿元,已开工建设12个,已完成投资240亿元。二是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通过项目推介、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中央企业、省外国企、民营企业与监管企业进行股份制合作,签署合作协议51个,协议引进资金200亿元。三是推进一批企业改制上市。目前,水矿集团、开磷集团、瓮福集团等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四是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先后培养引进副高以上各类人才688人(其中,引进博士以上学历66人,硕士以上学历254人),柔性引进各类人才732人,其中院士4人、长江学者1人。五是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进的100项科技转化项目,已有62项实现转化并产生效益。

  (六)加强党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一是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在监管系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四强”党委创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二是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努力将政治优势转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相结合的机制,15户企业开展了面向社会公开选拨高级管理人才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经营决策、职务消费等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强化对重大事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管,切实推进作风转变。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的监督支持。借此机会,我向关心支持国资监管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各位常委、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把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保障,按照“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确保出资人职责到位,确保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二是必须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坚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不动摇,坚持主基调主战略不动摇,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支柱、引领和带动作用;三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切实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活力和竞争力;四是必须坚持把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证,完善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相结合的机制,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和人才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产权制度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明确要求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前列,省长陈敏尔多次专题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要求监管企业勇做改革马前卒,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和举措,激发国企的活力和动力。省人大、省政协领导也采取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监管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社会各界对国企改革也高度关注。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多次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安排部署。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三年内完成全部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市场机制推进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省委改革办将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全省重要的改革专题内容之一进行重点督促和推进。2014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启动实施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行动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以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我省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紧紧围绕解决我省国企竞争力不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构建有利于企业科学发展的产权制度和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带动力。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按照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原则和通过改革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思路,省政府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分为功能性、公共服务性、竞争性三大类推进,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及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形成3户功能性投资运营公司、2户公共服务性公司,大多数竞争性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具备条件的打造成为投资控股公司,不具备竞争优势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目前,已督促指导21户独资、控股和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各企业的改革目标、路径、推进时限和实施方式。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题组和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省国资委也相应成立了综合协调、风险评估、清产核资与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人事安排、党组织关系管理等8个专项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事宜,并制定了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奖惩办法,把改革完成情况作为监管企业负责人第四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重要指标。

  (三)实事求是,坚持一企一策。今年以来,按照积极探索、先易后难的思路,坚持一企一策、成熟一户实施一户的原则,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开局良好。目前,集团层面17户企业与106家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洽谈,9户企业与13家战略投资者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子公司层面18户企业与142家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洽谈,10户企业与38家战略投资者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引进资金100.4亿元,部分企业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久联集团与保利集团重组成功。保利集团以其所持民爆类资产评估作价5.54亿元(产能16.75万吨)和货币资金8.14亿元,共计13.69亿元,通过增量方式持有久联集团51%的股权(久联集团现有产能19.9万吨,折价13.15亿元,占股49%)。重组后的久联集团已是国内凭照能力最大、综合实力最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一体化民爆经营集团公司。二是赤天化集团整体改制正有序推进。因投资建设金赤煤化工、赤天化纸业等项目资金大、周期长,加上投产后市场形势一直低迷及原料供应价格变化等问题,导致企业严重亏损和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举步维艰,为有效化解债务危机、促进企业转型脱困、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我们采取国有股权整体转让退出方式进行公开挂牌,目前已与贵州圣济堂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续工作正在办理中。三是茅台集团、瓮福集团、西能集团等在子公司层面成功引资重组8户混合所有制企业。盘江集团、开磷集团、建工集团、物资集团和省建院、省煤矿院集团层面改革改制工作正加快推进。对生产经营困难的贵州化肥厂进行依法破产,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积极探索,转变监管方式。按照监管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监管,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对国资监管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全面清理监管事项,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审核、批准、备案事项,探索建立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开展了授权经营前期工作,对监管企业董事会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将适当授予规范运行的董事会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权。同时,按照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要求,加强对市(州)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我们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工作原则和方法。一是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要毫不动摇地搞好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经济。要通过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及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升对我省经济的带动力和影响力。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充分尊重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结合我省国资国企的客观实际,按规律办事,遵循规律推动改革,做到时间服从质量,一企一策,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三是坚持阳光改革。就是要坚持阳光改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改革程序公正规范,改革方案依法依规,股权转让公开公允,内部分配公开透明。四是坚持维护“两条底线”。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权益不受损。

  三、我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国资监管还不适应发展需要。一是出资人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完全。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国资监管部门越位、错位、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对一些本应由企业自主经营的事项有时管得过多、过细,一些应由出资人履行的职责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二是国资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管理队伍业务技能单一,管理经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客观存在。监管队伍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资本管理、宏观调控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综合履职能力,依法合规有序管理国有资产。三是市(州)监管体制还不健全。目前仍有六盘水、铜仁、毕节3个市尚无专门的国资监管机构。

  (二)监管企业对全省经济的带动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贡献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管企业营业收入、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经济中的占比还不够高,支撑全省经济发展、服务“两加一推”主基调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布局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分散、门类庞杂的状况仍比较突出,有的企业布局在传统产业和价值链的低端,转型升级压力仍很大,带动就业、带动产业方面还有很大空间。三是监管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不够高。有的企业还存在经营管理粗放,成本控制不力等,企业多数产品市场价格仍在低位徘徊,再加上运输、融资等要素保障压力加大,企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冶金、煤炭、化工等处于产能过剩行业,债务负担及包袱沉重,现金流紧张,甚至出现财务风险,27户监管企业中仍有8户企业亏损,其中4户企业亏损上亿元,脱困压力还很大。

  (三)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仍很艰巨。一是监管企业产权结构不优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水平不高、可流动性不强,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改革配套政策不完善。在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社会职能移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等方面,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三是部分企业因债务负担及包袱沉重、资源配置手续不齐备等,战略投资者信心不足,谈得多,谈成少,引战困难。四是改革资金筹措难。因部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改革成本高,资金缺口大。

  四、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主基调主战略,积极适应新常态,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五个一批”为抓手,以加强党建为保障,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以保值增值为目标,不断深化监管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大力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逐步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提高监管效率,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集中优化配置,进一步扩大国资监管覆盖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形成规模效应。三是根据已界定的不同企业功能,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激励,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快构建全省性的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大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市(州)建立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落实国资监管责任主体,不出现真空。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国有产权管理、经营业绩激励约束考核、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监事会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监管效率,依法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提升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督促监管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质量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职工群众利益,依法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采取联合新建、技术改造、嫁接外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在能源产业、资源深加工产业、装备制造业、特色轻工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旅游业等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发挥大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二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指导监管企业健全完善董事会议事决策机制、重大风险防控机制、重大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董事会运行评估,积极开展授权经营。

  (三)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不断增强企业的带动力。围绕做优做强做大的目标,不断提高监管企业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一是全力抓好经济运行。高度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化解,防范未然。着力完善联系、协调、督导、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大行动、工业“百千万”工程等活动,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二是持续推进管理提升。指导企业内强管理、外拓市场、增收节支,提高适应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监管企业运行的稳健性。三是大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督促监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集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四)以“五个一批”为抓手,不断推动企业转型发展。继续以实施一批战略性项目、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推进一批企业改制上市、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指导监管企业走出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强化科技创新,激发创新活力,实现转型发展。

  (五)以从严治党为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不断加强系统企业党建工作。继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和干部队伍,严守党的纪律,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好国资系统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改革的能力。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和代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事关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事关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广泛关注,职工群众充满期待,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出力、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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