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田敏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2014年5月1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4年5月6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请任免的田 敏等17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免去:
田 敏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欧枝凡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崔风芹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朱 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 芳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常礼贵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 健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 垦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尚东风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丁 辉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云彬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欧枝凡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田 敏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朱 进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高 峰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毛政训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李 静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尚东风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 垦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丁 辉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常礼贵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拟同意袁本朴检察长提请:
任命:华颖霖、廖 莉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郑建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4年5月6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请任免的田 敏等17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免去:
田 敏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欧枝凡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崔风芹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朱 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 芳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常礼贵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 健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 垦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尚东风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丁 辉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云彬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欧枝凡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田 敏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朱 进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高 峰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毛政训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李 静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尚东风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 垦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丁 辉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常礼贵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拟同意袁本朴检察长提请:
任命:华颖霖、廖 莉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郑建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