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5年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仁贵
大会主席团: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贵州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5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1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6.42亿元,增长13.3%。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3732.9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13亿元,增长14.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合计3736.31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8.5%。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2643.1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71亿元,增长34.3%。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等,支出合计2674.3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财政支出统筹兼顾。同时,对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完整性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不够、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压力加大、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等问题和困难,需要高度重视,积极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省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0亿元,比上年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0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
省本级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部分)243.24亿元,比上年增长9%,加上中央下达相对固定补助收入等,总收入2262.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部分)666.6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加上省对下转移支付等,总支出2261.84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符合我省实际,切实可行。建议批准《贵州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州省2015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始终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着力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将对下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加强对县、乡级预算编制的指导,防止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层层加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整编报。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来增加收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的审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注重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除涉密的外均应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理顺省级与地方收入划分,明确各级财政的支出和管理责任。加大对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服务和支持力度,增强其财政实力和运行效率。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因素进行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务用车等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省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债务规模管控和风险预警机制,把地方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针对少数债务隐患突出的地方,采取措施“一地一策”积极防范风险扩大,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仁贵
大会主席团: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贵州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5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1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6.42亿元,增长13.3%。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3732.9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13亿元,增长14.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合计3736.31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8.5%。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2643.1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71亿元,增长34.3%。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等,支出合计2674.3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财政支出统筹兼顾。同时,对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完整性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不够、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压力加大、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等问题和困难,需要高度重视,积极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省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0亿元,比上年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0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
省本级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部分)243.24亿元,比上年增长9%,加上中央下达相对固定补助收入等,总收入2262.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部分)666.6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加上省对下转移支付等,总支出2261.84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符合我省实际,切实可行。建议批准《贵州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州省2015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始终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着力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将对下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加强对县、乡级预算编制的指导,防止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层层加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整编报。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来增加收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部门决算的审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注重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除涉密的外均应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理顺省级与地方收入划分,明确各级财政的支出和管理责任。加大对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服务和支持力度,增强其财政实力和运行效率。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因素进行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务用车等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省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债务规模管控和风险预警机制,把地方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针对少数债务隐患突出的地方,采取措施“一地一策”积极防范风险扩大,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