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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5年1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孙 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切实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3747件,审结266180件,同比分别上升15.57%和10.1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79%。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05件,结案3183件,同比分别上升8.81%和1.7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5.09%。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努力做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30094件,审结28597件,同比分别上升8.18%和3.86%;判处罪犯31483人,同比下降10.74%。一是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12063件,判处罪犯12870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结集资诈骗、制售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经济领域和危害民生犯罪案件564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804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7159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三是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细化15种常见犯罪量刑标准,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健全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宣告5名被告人无罪,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五是开展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清理此类案件118件288人,有效保护人权,此项工作名列全国法院前列。六是推进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开庭审理,完善职务、金融、涉黑等罪犯的减刑、假释制度,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力度,确保刑罚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1475件。七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贵州”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圆桌审判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犯罪的综合预防、系统治理等工作。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全面落实契约自由、诚实守信、调判结合等原则,平等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48762件,审结138990件,标的额219.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0.38%、14.55%和83.16%。一是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审结此类案件50025件;坚持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444件;高度重视“三农”案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工劳务合同等案件7933件,维护农民权益。二是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商事案件,审结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62318件,保护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为配合全省煤炭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和煤矿整合需要,省法院及时出台审理涉煤矿采矿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规定,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审理此类案件,保障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依法审理涉及企业债务、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合同、投资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园区建设等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创新生态环保案件审理新机制,针对此类案件存在跨区域、跨流域的特点,以流域、生态区作为地域管辖依据,建立由省法院、4个中级法院、5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生态环保案件机制,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了“145”生态环保案件审判新格局,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绿水青山。四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联动保护机制和联合预警机制,依法审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97件,涉案标的额570.33万元,加大对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被告举证、制约公权、合法性审查等原则,切实做到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共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3468件,审结3276件,同比分别上升73.92%和68.09%。一是依法纠正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共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490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17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40件。二是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96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8件,依法受理非诉行政案件6962件。三是及时受理与民生相关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案件,判决行政相对人胜诉259件,同比上升40%。四是扩大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在黔东南州、贵安新区采取指定管辖、集中管辖、交叉管辖等方式,开展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试点工作。五是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交流司法执法信息等方式,促进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依法履行执行职能。全省法院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让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并对不具有可执行性的案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682件,执结43288件,执结标的额102.4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2.25%、13.55%和40.77%;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为73.65%和69.96%。一是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执行积案2386件,执行到位金额1.08亿元。二是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共执结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13202件,执行到位金额16.5亿元。三是开展涉煤矿查封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执结涉煤矿查封执行案件75件,执行到位金额1.62亿元,依法解除查封的煤矿80个,一批处于查封状态的煤矿得以顺利兼并重组。四是全部执结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9件,涉案金额730万元。五是健全与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六是推广以网络司法拍卖为主、委托拍卖为辅的阳光司法拍卖模式,全省三级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其中,20个法院累计开展了56场网络司法拍卖活动,7场首拍成功,最高溢价率达72%,省法院成为全国在淘宝网上开拍的首家高级法院。

  ——依法履行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职能。全省法院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立案、涉诉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复查等工作,做到案件该立则立、当结则结、应改则改。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省99个法院已全部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金沙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全国法院得到推广。二是深入开展省委政法委“百日攻坚战”、省群众工作中心“2014年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攻坚战”和省法院“涉诉信访重复访排查化解攻坚战”等专项活动,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859件。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135件,审结2949件;裁定再审404件,驳回2371件,当事人撤回申请79件。

  ——力推司法改革。全省法院积极顺应改革大潮,努力以改革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是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申报全省司法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我省成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单位,全省法院围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确定、优化审判组织等热点难点,在花溪、汇川、贵定、榕江等四个基层法院启动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着力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今年实现了省法院和各中院裁判文书应上尽上,全年三级法院上网生效裁判文书72001件。三是启动省法院机关财务预算精细化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经费保障与办案成本挂钩机制。四是力推涉诉信访改革,建立诉访分离、终结退出等机制,对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导入诉讼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对原判无误的,依法不予受理,坚决维护裁判的既判力、终局性和权威性。

  ——打造过硬队伍。全省法院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建立“全省法院先进典型人物库”等方式,引导法官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恪守职业良知,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全省法院共有27个集体和8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二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等专项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三是制定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办法,真心真意帮助基层解难题、促发展。四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全省法院司法能力建设“136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法官讲坛、专题交流等活动,共选派三级法院干警1395人(次)参加各类理论学习、岗位和业务培训。五是坚持严管队伍,制定《执法办案“五严禁”举报处理规定》、《全省法院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等文件,加大对队伍的管理和问责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37名违纪违法人员,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人,党政纪处分32人,8名基层法院院长被党政纪处分、问责。

  ——践行为民宗旨。全省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努力让当事人打一个方便、快捷的官司。一是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在西部地区率先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通过语音、短信和网站等,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查询、咨询服务。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督促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03%。三是注重依法调解工作,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1.58%;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和指导诉前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制定下发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意见,依法确认调解协议399份。四是以听证、质证的方式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1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五是指定辩护律师1113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654.64万元,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六是扩大司法民主,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增至3788人;通过组织100次“公众开放日”、召开14次新闻发布会、与电视台合办“法官断案”节目等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接受监督。全省法院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是坚持全面报告工作,除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外,坚持定期报送法院信息简报、阶段性工作报告等工作材料,省法院去年就司法公开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二是全面贯彻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并根据人大决议和代表建议,制定具体任务和时间表,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对其提出的8件建议和8件提案已全部办结。四是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健全“一对一”定向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开展了“万名代表听千案庭审”、“人大代表法庭行”等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7人旁听案件庭审,走访7333人,邀请座谈、视察、调研10402人。五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83件,改判和发回重审81件。六是通过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开通法院信箱和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听取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执行工作的行政化色彩依然浓厚,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方式尚待健全;法官职业感召力不强,法院“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一批骨干法官正在流失;审判执行的信息化程度不够,法院内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不高;有效约束、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够,裁判尺度与标准不够统一,给个别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留下隐患,极个别法官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改革创新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努力推进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守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牢牢把握不告不理、居中裁判、审判独立等审判权运行规律,通过重塑法院审判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强化法院公共服务职能,不断优化司法政策服务公共决策,把审判执行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作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根本方法,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便捷、可达、经济、公正,努力让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成为我省竞争优势之一。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建设现代化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廉洁高效的目标,以优化和调整审判组织为突破口,以动态的员额制、科学的保障制、有效的责任制、全面的监督制为着力点,牢牢把握司法保障与司法监督两大关键问题,着力推进审判的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改革,努力建立以法官和审判为中心的现代法院工作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积极探索审判委员会、跨区域巡回法庭等改革工作,同时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保廉洁,推动审判组织结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审判者主动性积极性更加有效发挥,审判工作更加公正廉洁高效。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能力。紧紧围绕服务当事人、服务司法公开、服务法官的信息化建设思路,把信息化作为事关全省法院长远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推进,积极推行网上立案送达、全程录音录像、网络直播庭审等工作,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讼之累、奔走之苦;依托“云上贵州”建成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把三级法院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晒在公众眼皮底下,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在全国率先开发有效服务法官的智能审判软件,运用大数据思维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性、高效化和精准度,并将法院网络资源与人大、政协等部门互联互通,实现全社会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全程、实时、有效监督,以信息化促进司法的公正、便捷、透明。

  四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确保公正司法。紧紧围绕法院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着力建设一支守护公平正义、保障科学发展的法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效性,有针对性地解决队伍思想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文件要求,法官不再从事有损司法权威的业外活动,并建立法院内部人员插手法官办案的登记、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一切案外因素干扰公正司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以制度化保持作风建设的稳定性;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法律精英人才计划,在职业培训、挂职交流、公租用房等方面对法官进行制度化倾斜,着力解决法院“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不断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感召力;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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