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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7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安正康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12亿元,其中50亿元已编入省本级年初预算,新增62亿元,主要用于涉及全省性的民生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转贷各市县;同时,拟从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出5亿元,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5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相应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亿元。因此,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拟调整为:财政收入合计由年初预算的2003.42亿元增加为2075.42亿元;财政支出合计由年初预算的2002.88亿元增加为2074.88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年终净结余预计0.54亿元,保持年初预算结余水平。另外,根据政府性基金“先收后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拟调增基金收支预算12.38亿元。省本级基金收支预算由年初的88.22亿元增加为100.6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央政府代发地方债券及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性因素作预算调整,符合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及时制定债券资金使用方案,抓紧落实具体项目,开展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严格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的条件和流程;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债务风险监控与评估体系,统筹安排财力落实偿债准备金;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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