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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7月29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本朴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的安排,现在,我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报告2012年以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请审议。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推进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大局开展预防,当好经济建设的“服务者”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教导管防在前、察帮诫劝紧随、惩处罚治在后”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成绩”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赵克志书记关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的要求,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全省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部署和推进,努力做到与大局合拍、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同行。

  (一)围绕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促进项目落地开工。围绕全省大建设、大发展,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百日助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专项预防工作,为促进项目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共挂牌督办、全程跟踪服务“黔中水利枢纽”、“贵安新区道路建设”等364个重点工程,开展预防工作9441次,帮助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内控机制344项,为国家8200多亿项目资金安全提供了司法保障,有力地防止了“一批工程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的情况在贵州发生。贵阳市检察院在贵阳市机场路建设过程中采取在项目指挥部设立预防工作室,实现对工程全程跟踪监督,工程专项预防模式得到世界银行的充分肯定,被树为典范写入世界银行的白皮书进行推广。

  (二)围绕督促起诉开展重点预防,防止国有资金流失。积极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把预防职务犯罪和督促起诉工作结合起来,经省委同意在全省开展督促起诉追收国有资金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5195件,督促、协助有关部门收回国有资金近100亿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金的流失,预防了腐败的滋生,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赢得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满意。贵州检察机关开展督促起诉追收国有资金的经验做法,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发,送中央领导参阅。

  (三)围绕企业发展开展专门预防,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省检察院制定《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当前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与企业召开“两长”(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预防联席会议708次,与318家企业建立预防协调机制,共开展“正风强企”为主题的预防宣传4442次,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万件(次),协助企业完善制度292项,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125次,保障企业发展,积极营造亲商、安商、助商、护商的良好氛围。积极介入瓮福集团公司开展系统预防,推动该公司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有力防控了职务犯罪,提高了生产力,促进了公司产业迅速发展,实现年销售额突破300亿元。我省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的做法得到瓮福集团、贵航集团、高开司、多彩贵州文化公司等企业高度赞扬,贵州新闻联播作了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推广。

  (四)围绕换届选举开展特殊预防,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为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省检察院成立了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联系,积极参与换届选举督导工作,组织编印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汇编等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开展专题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服务和保障市(州)级以下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开展,在我省没有发生拉票贿选等行为,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维护了贵州形象。全省检察机关共参与换届选举督导工作552次,印制换届选举预防宣传资料7.9万本,相关预防宣传资料被选送参加中组部“全国换届选举工作交流实物展”。

  二、围绕民生开展预防,当好群众利益的“保障者”

  全省检察机关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和媒体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针对涉农惠民领域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开展预防工作,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和投入资金的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我省在民生领域开展预防工作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向全国推广。

  (一)在“十大民生工程”和“十件民生实事”领域开展预防,维护群众利益。贵州检察机关围绕省委实施的扶贫脱贫攻坚、就业和创业、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危三棚”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等“十大民生工程”和“十件民生实事”领域开展预防,涉及资金2300多亿元,确保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突出问题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深入分析研究“十大民生工程”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环节和原因,开展预防调查278项,形成预防报告216份,做好风险排查和预测预警。结合预防调查情况发出检察建议487份,被有关单位采纳376份,帮助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65项,积极预防和减少在“十大民生工程”和“十件民生实事”实施过程中发生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在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领域开展预防,赢得群众信任。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查办到哪里,专题预防就跟到哪里”的工作思路,主动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专题预防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2012年以来共深入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8个民生领域开展预防工作2302次,提出预防对策1047项,形成202份专题报告报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共立案查办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85件2344人,提起公诉139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在强化民生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在涉农职务犯罪领域开展预防,解决群众困难。贵州检察机关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和媒体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针对涉农惠民领域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环节开展预防工作,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和投入资金的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共介入中央对贵州扶持的支农惠农项目88个,涉及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600亿元。工作中,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和“有一个涉农专项就建一项管理制度”的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88个,重点预防支农惠农资金的流失,促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防止激化农村社会矛盾,为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围绕专业化建设开展预防,当好检察职责的“履行者”

  全省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结合,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化、规范化和专门化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水平。

  (一)着力推进预防队伍专业化。坚持把预防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完善预防机构,强化对预防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专业化能力。一是加强预防专业机构建设。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在机构、规格、编制等方面的关心和支持,扎实推进预防部门撤处(科)建局和机构专设工作。省检察院、9个市州检察院及23个基层检察院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局”,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人员数量大大增加。专设预防机构也由53个增加到85个。我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预防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预防专业人才建设。省检察院专门组织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预防部门“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活动,组建100余人的预防宣讲团,建立我省检察机关预防人才库,3名干警获全国“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称号。

  (二)着力推进预防手段专业化。运用符合检察职能的专业预防手段,结合执法办案,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一是以查办案件促预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指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2012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2574件3172人。其中,大案2062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4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8亿元。二是以侦防同步促预防。在全省检察机关普遍建立侦查和预防工作一体化领导机制,采取信息共享、同步预防、线索移送等措施,增强惩治和预防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果。在开展预防告诫、警示教育等预防工作中,共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11件,其中立案174件,移送查实率达82%。此外,还有93名人员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三)着力推进预防机制专业化。不断完善预防调查、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检察建议等专业化预防机制,提高把握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和变化趋势的能力,加强职务犯罪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结合查办案件,共开展预防调查4022次,职务犯罪分析3087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345份,通过系统预防帮助相关行业完善预防措施3357项,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堵漏建制,遏制职务犯罪蔓延。省检察院针对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贪污贿赂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和深入剖析后,向省教育厅提出了《关于规范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管理的检察建议》。省教育厅十分重视,及时研究制定了《加强农村学校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管措施》,将全省对外承包的3310个学生食堂全部收回学校并强化监督管理,保障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四)着力推进市场准入专业化。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工作与推动市场廉洁准入、社会管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与相关单位会签文件等方式,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国有资金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金融贷款审批等工作的必经程序,由检察机关“签发”市场“准入证”,把好市场准入“安检门”。全省共录入行贿案件信息3959条,受理查询9万余次,查出938条行贿犯罪记录,通过查询取消部分投标单位的竞标资格,有效维护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环境,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五)着力推进预防文化建设。以反腐倡廉为核心、以检察文化为基础、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以廉政警示教育为手段、以公共宣传媒体为载体,积极推动预防文化建设。把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专项活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专题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形成“贪耻廉荣”的社会氛围。全省检察机关组建宣讲团,通过检察长带头宣讲、组织大型巡展、流动宣讲等方式,有力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共举办法治讲座5000余场,20余万名公职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1.8万名学员接受了预防教育。建成52个警示教育基地,年均接待党员干部在8万人(次)以上。毕节市、习水县警示教育基地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百优”称号。省检察院创办的《贵州预防职务犯罪》专刊,2012年以来已出刊11期,共免费发行5万余册。此外,省检察院向全省7000余名县(处)级以上干部累计发送20万条廉政提示短信,全省创作推广100余部廉政宣传短片和600余幅廉政公益海报,省检察院制作的廉政海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特等奖。

  四、围绕依法规范开展预防,当好自觉接受监督的“践行者”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建设。

  (一)自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之中,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年度报告对辖区内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深度分析,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2012年以来,共撰写242份年度报告,其中188份报告获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批示340次,有效推动一批预防对策建议转化为惩防腐败机制,切实推进预防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以来,省检察院报送的年度综合报告先后多次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领导同志的重视与肯定,并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全省预防工作发展。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防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决定和要求。贵阳、毕节、安顺等市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了预防工作专项报告。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高度重视、依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时反馈情况,定期进行回访。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工作部门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召开座谈会233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预防工作262次。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工作部门还专门走访了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全省人大代表200余人(次),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人大代表赠阅了《方圆》和《贵州预防职务犯罪》专刊。

  (三)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预防工作的方式,切实发挥其咨询、监督作用。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364名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0件。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中的纪律规定。建立预防公开制度,实行预防告知卡和接受监督卡的“两卡”并用制度。

  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预防工作在全国形成了贵州品牌,多次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和鼓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检察院向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预防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刚性机制;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对预防工作重视不够,预防措施不够有力,预防效果不够好;预防工作人员和经费装备仍需进一步加强。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预防服务。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预防工作机制创新,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深入落实《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积极推进预防工作法制化和社会化。四是深入推进预防机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预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全力夯实预防工作发展根基。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全省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常委会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促进全省反腐倡廉、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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