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里禾水库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4年5月28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里禾水库水资源保护条例》,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里禾水库水资源保护条例》,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